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函[2006]137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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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市直各单位:

市语委办制订的《岳阳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

 

岳阳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市语委办  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是教育部、国家语委部署的一项旨在提高城市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为城市发展繁荣营造良好语言环境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教语用[2001]3号)精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将于2007年对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规定的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评估检查。为推进我市的语言文字工作,全面做好迎检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意义

语言文字是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创造、保存、传播文化的基本工具,其规范化、标准化程度直接影响文化的传承和文化产品的质量。语言文字本身也是一种文化现象,是一种具有标志性作用的民族文化产品,其健康发展本身就是民族文化先进性的体现。提高城市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是提高市民文化素质、树立城市文明形象、扩大开放、增进交流、推进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全市上下要把“讲普通话、用规范字”作为建设民本岳阳,促进岳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按照评估要求,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二、评估范围

这次评估的范围是市城区主要街道,市及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党政机关、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以及公共服务行业。其中,各机关单位、各中小学校和人事、商务、文化、交通、旅游、卫生等部门、新闻媒体为必查单位,其他行业和部门为抽查单位。

三、评估内容

街道牌匾、广告使用规范汉字情况,党政机关收发公文使用规范汉字情况,公务员使用普通话情况,学校教师、学生使用规范汉字和普通话情况,宣传刊物使用规范汉字情况,播音员使用普通话情况,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接待用语情况,窗口单位使用规范汉字和普通话情况,有关部门、单位语言文字规范化制度建设情况,各级政府语言文字机构建设情况。

四、评估标准

按照省语委制定的《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评分依据》执行。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9-200610月)

1、市语委制定《岳阳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检方案》。

2、组织召开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检动员会,学习贯彻国家、省语委有关评估工作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岳阳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检方案》,下发评估方案和评估细则,使全市特别是有达标任务的单位,了解达标内容,明确迎检职责,自觉配合完成达标工作。

3、各单位落实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

4、市语委办印发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手册、迎检标语、公益广告等,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5、各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迎检工作方案,并组织学习有关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政策、迎检方案及评估细则,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200610-200612月)

1、市直各部门和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等要建立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逐条对照评估细则进行自查整改。

2、由各区政府牵头,市语委办协助,举办街道、社区、单位评估业务培训班,对负责评估工作的有关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

3、市语委制定全市2005-2010年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各部门单位建立健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度。

4、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语委办协助,会同市新闻出版局、市广电局、岳阳晚报社,对编辑、记者、校对人员、字幕机操作人员进行规范汉字知识培训。

5、由市工商局牵头,市语委办协助,对广告从业人员进行规范汉字知识培训。

6、由市人事局牵头,市语委办协助,对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和测试。

7、由市广电局牵头,市语委办协助,对广电系统播音员、主持人进行普通话培训和测试。

8、由行业主管部门(金融、卫生、文化、商务、旅游、邮电、交通、铁路等)牵头,市语委办协助,对各行业特定岗位工作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和测试。

9、由市、区教育局牵头,市语委办协助,对学校环境用字、教学用字和公务用字进行清理和规范。

10、由各区政府牵头,城管、公安、工商、文化、民政、交通、建设、商务、语委办协助,对辖区内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用字进行清理和规范。

11、由各区政府牵头,市语委办协助,对各市直机关和区机关的环境用字和公务用字进行清理和规范。

(三)试评整改阶段(200612月—20071月)

1、各区及市直各单位对照评估标准准备评估材料。

2、市语委组织督查人员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试评,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市语委对整改单位进行复评,及时反馈情况,保障按时完成达标任务。

4、由各区政府和市、区教育局牵头,在城区主要街道和中小学设立固定宣传标语牌。

(四)省评估阶段(20072月—20073月)

1、由市语委向省语委申请,由省专家组对我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正式评估。

2、总结表彰全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情况。

六、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岳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委员会办公室设市教育局,电话:8227756,联系人:游泳。

(二)保障经费投入

市政府保障必要的经费投入;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辖区内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投入的原则,保证整改及人员培训经费。

七、资料准备

1、市语委办按评估标准的指标系列,分类汇总并装订成册。

2、各受检单位和部门将语言文字工作的相关材料(计划、总结、评比和开展活动的资料,包括文字、照片、音像等)汇总归档,以便查考。

附件:1、岳阳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任务分解表

      2、党政机关语言文字评估指标要素及评分标准

3、街道牌、公共交通牌和广告用语评估指标要素及评分标准

      4、幼儿园、小学、中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要素及评分标准

      5、公共服务行业语言文字评估估指标要素及评分标准

6、新闻单位语言文字评估指标要素及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