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函[2007]11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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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

第九次全市民政会议以来,我市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奋力拼搏,取得了可喜成绩,推动了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和民政事业全面进步,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贡献。为鼓励先进,充分调动广大民政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拟表彰一批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现将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

二、评选标准

(一)先进县(市、区)、乡(镇、街道)评选标准

1、领导重视。

民政工作列入当地党委和政府议事日程,列入政府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形成健全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机制。

2、有一定的财政投入。

民政事业经费投入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各项民政事业经费有足额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现象。

3、各项业务工作进展顺利。

1)灾害应急救助有效实施。救灾领导管理体制、救灾协调机制和灾情会商机制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工作规程完善,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管理规范,保证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房住、因灾患病能得到有效医治。

2)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城市低保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现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生活得到保障,特困户生活救助制度规范,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基本建立,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了农村低保。

3)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无规模性复员退伍军人群体性上访事件。建立优抚经费自然增长机制,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略高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住房难、医疗难问题基本解决。军休干部管理服务水平有所提高,生活和政策待遇基本得到保证。

4)民间组织规范发展。双重管理体制健全,民间组织数量、种类、布局和结构协调、合理,管理规范,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没有发生危害社会政治稳定的严重事件。

5)村民自治和社区建设全面推进。村级自治组织规范建立并有效发挥作用,民主选举和村务公开规范,民主决策和监督机制完善,按时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无重大违规违法选举行为。社区建设全面开展,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新型社区居委会建立规范,作用发挥好,社区服务领域宽、质量高,按时换届选举。

6)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取得新进步。孤老供养和孤儿救助养育政策得到全面落实,集中供养机构房屋安全、设施齐全,分散供养人员生活照料服务完善,“三无”孤老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孤儿救助养育水平与当地儿童事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福利企业残疾职工权益得到基本保障。完成福利彩票发行任务,无重大安全事故。慈善组织健全,慈善活动开展经常。

7)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先进。行政区划调整稳妥,无重大突发性群体事件。完成行政区域界线勘定任务,实施依法管理。城市地名标志设置任务全面完成,农村地名标志设置启动。婚姻登记和服务规范,殡仪服务质量水平较高。

4、民政自身建设加强。

1)民政部门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开拓进取。干部队伍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工作效率高。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无工作人员因行贿受贿、贪污挪用资金被判刑或“双规”。

2)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做到有法可依。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要求执法,无滥用职权、执法违法或徇私舞弊等行为。法制教育和监督经常化、制度化。

3)积极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问题,群众满意度高,能够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无重大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

4)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和办公条件有保证,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较高。

5)政策理论研究工作经常化,推进民政工作效果明显。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规范,社会效果显著。

二、先进村(社区居委会)评选标准

领导重视、资金使用规范、村民自治社区建设及五保户供养情况较好。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民政工作先进县(市、区)由市民政局考核推荐。民政工作先进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由县(市、区)民政局考核后按分配名额向市民政局推荐,并于316日前,将《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县(市、区)推荐表》、《全市民政工作先进乡(镇、街道)推荐表》和《全市民政工作先进村(社区)推荐表》及3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一式2份(附U盘一个)报市民政局。联系人:何哲明,联系电话:887020013973007866

 

附件:1、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县(市、区)、乡(镇、街道)和

村(社区)评选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推荐名额分配表

3、《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县(市、区)推荐表》

4、《全市民政工作先进乡(镇、街道)推荐表》

5、《全市民政工作先进村(社区)推荐表》

 

二○○七年三月二日       

 

 

附件一:

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县(市、区)、乡(镇、街道)、

村(社区)评选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长:陈四海

    长:赵丈田、王伊亮

      员:汤石觉、彭纲要、樊菊生、黄鸣、

黄淼林、李响应

 

附件二:

推 荐 名 额 分 配 表

 

 

先进乡(镇、街道)

名额(个)

先进村(社区居委会)

名额(个)

平江县

1

1

岳阳县

1

 

华容县

1

 

湘阴县

1

1

汨罗市

1

1

临湘市

1

1

岳阳楼区

1(街道)

1

云溪区

1(街道)

1

君山区

 

1

岳阳经济

开发区

1(街道)

1

南湖风景区

 

1

屈原管理区

1

1

 

10

10

 

注:先进乡(镇、街道)名额栏中,除注明为先进街道的名额外,

其余名额均为先进乡(镇)。

 

附件三:

 

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县(市、区)

呈 报 审 批 表

  

呈报单位:

填报时间:             

 

 

推荐理由:

 

县级政府

 

申报意见

 

 

 

 

                          (盖章)

                                 

市政府

审批意见

 

 

 

 

                          (盖章)

                                 

 

附件四:

 

全市民政工作先进乡(镇、街道)

呈 报 审 批 表

 

呈报单位:

 

填报时间:             

 

推荐理由:

 

乡镇政府

 

申报意见

 

 

(盖章)

       

县级政府

推荐意见

 

 

(盖章)

       

市政府

审批意见

 

 

(盖章)

       

 

附件五:

 

全市民政工作先进村(社区)

呈 报 审 批 表

 

呈报单位:

 

填报时间:             

 

推荐理由:

 

乡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

申报意见

 

 

(盖章)

       

县级政府

推荐意见

 

 

(盖章)

       

市政府

审批意见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