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办证收费项目进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摸底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函[2007]63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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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单位:

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决定将市交警科技大楼改造为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并于2007108日正式投入使用。为规划安排好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许可、办证、收费项目,合理设置市政府政务服务对外窗口,现就做好市直单位行政许可、办证、收费项目进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调查摸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的单位,主要包括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统计局、市信息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无线电管理处、市运管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地方海事局、市房地产局、市城管局、市园林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防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畜牧水产局、市农机局、市气象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烟草局、市盐务局、市安监局、市药监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市外汇管理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地震办、市文化局、市文物管理处、市广电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体育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市司法局、市国安局、市民政局、市民宗局、市人事局、市外侨办、市编办、市劳动保障局、市档案局等。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4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岳阳市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程序的通知》(岳政发〔20069号)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湘财综〔200660号)的规定,在622日前据实填报本单位行政许可数量、办证种类和收费项目。有前置审批条件的行政许可、办证项目,在行政许可、办证、收费过程中与其他单位有关联的,要单独说明。

(二)按照各单位行政许可、办证、收费项目的数量,群众的关注度及与经济建设联系的紧密度,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将设置常驻窗口、委托窗口和机动窗口。项目较多、办理量较大、与群众和企业联系密切的单位进常驻窗口;项目较少、办理量不多的单位进委托窗口,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代为受理;具有明显时间性、季节性特点,办理完毕即可撤离的项目进机动窗口。各单位应就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的形式提出建议。

(三)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把关,安排专人落实,及时将摸底情况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改造办(设五里牌原市交警科技大楼二楼,联系人:童为华,联系电话:825910515973009019)。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改造办将会同市监察局、市物价局、市非税局对各单位填报的项目进行审核。

(四)凡未按要求摸底的单位或在填报中有隐瞒行为的,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实行有错无为问责。

 

附件:《行政许可、办证、收费项目进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情况摸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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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

 

行政许可、办证、收费项目进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集中办理情况摸底表

 

填报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名):                            

分管

负责人

 

 

经办人

 

 

 

 

 

 

 

 

 

 

行政审批项目数量

(列名录)

 

办证种类

(列名录)

 

收费项目

(列名录)

 

设立服务

窗口的形式

常驻

 

需设立服务窗口数

 

约需

多大

面积

 

委托

 

需进中心的工作人员数

 

机动

 

拟设置楼层(一、二、

三层为服务大厅)

 

需购置的办公、电器

设备名称和数量

 

是否需要设立局长值班室

 

是否需要档案室等

其他办公室

 

其他特殊要求及

需要说明的事项

 

对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