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关于对第一届中博会重大签约项目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函[2007]73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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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监察局《关于对第一届中博会重大签约项目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效能监察的实施方案》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关于对第一届中博会重大签约项目落实情况

开展专项效能监察的实施方案

 

(市监察局  00七年六月十四日)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关于对第一届中博会重大签约项目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效能监察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0753号)要求,决定对第一届中博会重大签约项目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效能监察。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发挥行政效能监察的职能作用,加强对中博会重大签约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确保中博会重大签约项目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中博会重大签约项目审批、办证全程代办绿色通道制度和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服务制度,建立公安派出所长对中博会重大签约项目实行挂牌服务和优化办对项目实施经济环境测评制度,全面推动中博会重大签约项目的落实。

二、监察对象、内容及项目范围

(一)监察对象: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招商引资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二)监察内容:建立和落实签约项目全程代办绿色通道制度和项目实施后跟踪服务制度的情况,包括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工作目标是否明确、工作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工作措施是否有效,签约项目全程代办绿色通道的制度和项目实施后跟踪服务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签约项目流失责任追究制是否建立,签约项目是否由当地公安派出所长实行挂牌服务,是否作为经济环境的信息测评点,项目投资者是否满意。

(三)监察项目范围:见《第一届中博会签约项目表》。

三、监察方法和步骤

(一)监察方法

1、提前介入。对有关职能部门在办理审批手续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提前介入进行监督,重点对建立和落实项目审批全程代理绿色通道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现场监督。对中博会重大签约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包括资金到位情况、项目施工环境等),根据需要适时进行现场监督。

3、跟踪监督。对有关职能部门在中博会重大签约项目推进和实施后续跟踪服务的行政效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可选择部分正在建设中的重大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监察、跟踪调度,并对签约项目落实情况每两月通报一次。

4、评议评估。组织中博会重大签约项目投资者或企业,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重大签约项目工作的效能情况进行评议评估。重点采取召开座谈会和发放跟踪测评卡等形式,听取和征求部分已经办理好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投资企业意见。

5、随机督查。通过明查暗访、走访调查、查阅资料、投诉受理方式,对有关职能部门落实中博会重大签约项目工作效能的情况进行随机督查。

6、专项督查。根据工作部署,由招商引资主管部门牵头,监察等部门参与,对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中博会重大签约项目工作效能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二)监察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20076-7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计划、进度表和工作规则、工作程序等。各县、市、区监察局要负责向所辖范围有关签约企业发布开展专项效能监察的信息,并按优化经济环境测评点企业的模式发放监督登记本,强化社会和企业的监督。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078-12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工作,对中博会重大签约项目落实情况专项效能监察工作及时进行总结,沟通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并分别于810日和1120日前报市监察局,市监察局和市招商局将对开展中博会重大签约项目落实情况专项效能监察工作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081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开展中博会重大签约项目落实情况专项效能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市监察局和市招商局将对中博会重大签约项目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对专项效能监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题报告报市人民政府。

四、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主要领导要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搞好协调配合。各级监察机关和招商引资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调,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要建立健全开展中博会重大签约项目落实情况专项效能监察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和落实专项效能监察工作责任制,要把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监察机关和招商引资主管部门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组织人员对有关单位落实中博会重大签约项目及建立重大签约项目全程代理绿色通道制度和项目实施后跟踪服务制度的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并对督查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今后,各届中博会重大签约项目的专项行政效能监察照此实施方案执行。

 

附件:第一届中博会签约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