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岳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岳政办函[2007]144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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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湖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湘政办函〔200716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岳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残联等部门单位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办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和交办事项。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政策和要求,负责对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宏观指导。

(二)研究制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政策。

(三)协调解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对各县、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五)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组织、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落实各自责任,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请示、报告。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市发改委: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市教育局:负责做好在校学生的参保宣传,协助做好参保登记、缴费工作,并加强对在校学生的健康教育和管理。

市公安局:协助做好城镇人口信息调查,负责参保人员户籍认定。

市民政局: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规划,组织社区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协助做好城镇低保对象身份确认及其参保缴费的资助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的筹措、拨付,加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工作经费。

市编办:督促各县、市、区落实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人员编制。

市劳动保障局:编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发展规划,制定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与措施,制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做好制度的组织实施,加强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等实施单位的管理。

市卫生局:加强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合理布局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城镇居民提供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

市审计局:定期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

市残联:做好残疾居民的身份确认工作,协助制定残疾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

四、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联席会议由第一召集人或召集人召集。凡需提交联席会议研究的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先搜集、整理、综合后报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和召集人确定审议。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至两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根据会议内容需要,联席会议可请市直其他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抄报市人民政府。重大问题需经联席会议讨论后,以市劳动保障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名义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附件:岳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

 

 

 

岳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第一召集人:郭振斌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人:王益民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殷道春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员:余国祥    市发改委副主任

            宋杰林    市教育局副局长

            仇岳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民政局副局长

            邹三友    市财政局副局长

            荣般芝    市编办副主任

            卢进星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吴长云    市卫生局副局长

            邓春初    市审计局副局长

            易世杰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市残联副理事长

卢进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一名负责人担任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