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休闲农业的通知(岳政办函[2008]31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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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休闲农业的通知》(湘政办发〔200657号)精神,利用我市丰富的休闲农业资源,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发展休闲农业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休闲农业的重要意义

休闲农业是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及环境资源,结合农林牧渔生产经营、农村文化及农家生活,为人们提供休闲娱乐、体验“三农”的新型农业经营形态。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休闲农业蕴藏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加快发展休闲农业,有利于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改善农民就业结构,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速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促进城乡交流,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统筹城乡发展、开发农业的多种功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提高对加快发展休闲农业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引导,大力扶持,促进我市休闲农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发展休闲农业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发展休闲农业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业为基础,以农业观光资源为依托,以生态、文化和科教为主题,突出体验性、生态性、趣味性和知识性,充分发挥农业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兼顾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着力把休闲农业培育成现代农业新的增长点。

总体目标是:到2012年,全市发展投资100万元以上的休闲农业企业500家,消化吸收农村劳动力10000人,年接待休闲游客400万人次,休闲农业企业年营业收入达10亿元,参与休闲农业经营的农户年收入递增30%以上。

三、我市休闲农业的产业布局与发展重点

(一)围绕长沙市和我市中心城区发展城郊型、参与体验型农家乐休闲农业。重点发展岳阳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生物产业园、岳阳楼区芭蕉湖农业生态园、君山区现代农业观光走廊、湘阴县青山度假村、平江县盘石洲生态园。

(二)围绕洞庭湖水系的农渔风光、渔事劳作发展亲水型、观光型生态休闲农业。重点发展君山区、岳阳县、湘阴县、岳阳楼区渔家乐。

(三)围绕汨罗江、屈子祠、张谷英村等历史人文景观发展传统教育型、民俗节庆型休闲农业。重点发展岳阳县张谷英村农家乐、湘阴县左宗棠故居农业旅游观光园、汨罗市裕丰山庄。

(四)围绕五尖山、龙窖山、大云山、相思山等自然景观发展亲山型、度假型休闲农业。重点发展临湘市五尖山天井山庄和梅池山庄、岳阳县相思山度假区、汨罗市神鼎山庄。

(五)围绕葡萄、湘莲、花卉、茶叶、草莓等特色农业产业和现代农业科技园发展观赏型、科普型休闲农业。重点发展岳阳县新墙现代农业工业园、岳阳经济开发区洞庭果树研究所、君山区虹宇休闲农庄及团湖休闲农庄、云溪区科隆百果园。

四、发展休闲农业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相结合。要加强调查研究,按照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和旅游业的总体布局,从实际出发,坚持市场化运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广泛开展自主经营、联合经营或租赁经营。

(二)坚持休闲农业与旅游总体布局相结合。我市旅游资源丰富,发展休闲农业要与全市旅游总体布局相结合,充分展示岳阳休闲农业地方特色。

(三)坚持开发利用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要注意保护原生态,防止资源环境退化。要充分利用荒山、荒滩、荒地等后备资源,实现休闲农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四)坚持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与增加农民收益相结合。在不断满足消费者对休闲农业的需求的同时,切实维护农民利益。要以农业生产和科技示范为基础,应用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和新的生产方式,发展规模化种养、农产品与旅游产品加工和餐饮、住宿、农产品流通等,实现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五、发展休闲农业的政策措施

(一)各地将休闲农业企业纳入新农村建设的统一规划,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支持范围。

(二)国有农口企业经营休闲农业,其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初级农林产品、水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且能与其它业务分别核算的,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其它新办独立核算的休闲农业企业,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一年。对经审批的休闲农业企业生产加工用地及生产生活等建筑,纳税确有困难的,其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按税收管理权限报批减免。

(三)休闲农业企业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利用现有集体建设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并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审议。规模较大的休闲农业可以依法采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资、联营或者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方式进行。农村村民利用现有宅基地、承包地兴办休闲农业企业的,可依法采取临时用地的方式进行,但不能改变农用地用途,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期满时自行拆除。支持休闲农业企业开发整理荒山、荒坡、荒滩,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四)鼓励休闲农业企业积极参与“农产品加工推进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农业科技提升行动”、“生态家园富民行动”以及科技富民强县工程、乡村清洁工程、沼气工程、阳光工程等,有关部门在安排项目建设和资金上要给予支持。

(五)开展休闲农业企业星级评定工作,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省休闲农业协会评定的三、四星级休闲农业企业,享受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待遇;五星级休闲农业企业享受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待遇。

六、加强对发展休闲农业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加快发展休闲农业纳入议事日程。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履行职责,制定休闲农业发展规划,加强休闲农业行业管理。市建立由农业主管部门牵头,发改、农办、旅游、规划、财政、税务、工商、国土资源、卫生、交通、建设、金融等部门参与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休闲农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积极为休闲农业发展创造条件,认真落实扶持政策,保护合法经营,努力提高休闲农业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