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2008年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信贷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岳政办函[2008]44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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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现将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制订的《2008年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信贷政策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2008年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信贷政策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

 

 

(二○○八年四月七日)

 

 

 

为贯彻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货币政策,更好地为民本岳阳九项工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金融支持,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8年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信贷政策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统一思想,确保全年信贷投放合理增长

2008年我国将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10年来再度启动从紧货币政策充分反映了国家对当前物价和宏观经济形势的高度关注,全市各金融机构要坚决执行。但从紧的货币政策不是简单的“一刀切”、急刹车,更不等于不放贷、不发展,而是要结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到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在新的形势下,各金融机构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调整信贷结构,改善金融服务,强化金融创新,全市信贷投放总量应高于2007年,信贷增长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以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经济金融共赢。

二、突出重点,助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全市各金融机构要在保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的前提下,立足岳阳经济发展实际,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对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整理的产业结构调整鼓励类项目要简化贷款手续,积极给予信贷支持。

(一)加大对现代农业的投入力度。扶助规模型、标准型农业方面,重点支持湘阴县“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和汨罗市、华容县“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等建设。扶助加工型、品牌型农业方面,主要支持饲料生猪、优质稻米、林纸(板)、良种肉牛、棉纺、油脂、蔬菜、茶叶、种苗、农机具等10大产业建设,促进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做大做强。扶助安全型、生态型农业发展,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改造提质。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

(二)重点支持推进新型工业化。扶助支柱产业强势发展方面,重点支持巴陵石化和长岭炼化扩能技改、精细化工、岳纸40万吨超级压光纸、华能三期、屈原生物质能发电等建设。扶助新兴产业扩张发展方面,要支持科伦药业、景达生物等公司建设医药产业基地,支持汨罗市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基地。扶助传统品牌改造提质方面,支持特种电机、汽车空调、农用机械、电磁铁等产业发展。扶助中小企业集群发展方面,要支持精细化工、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等特色产业。

(三)大力支持现代物流业、现代旅游业发展。物流业方面,依托城陵矶港口优势和区位优势,重点支持城陵矶物流园、太阳桥物流园、枫桥湖物流园等一批现代物流园和基地建设。旅游业方面,支持岳阳楼核心景区、洞庭风光带、岳阳文庙、状元博物馆和洞庭湖环湖泛舟、水上休闲等项目开发。

三、简化流程,着力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全市各金融机构要深入调查,认真研究不同行业、企业、群体的信贷需求特点,不断创新信贷模式,简化信贷流程,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一)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短、平、快以及抵押担保不足等特点,积极探索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的信贷模式。推广运用面向中小企业的仓单质押、动产质押等贷款抵押方式,尝试开展针对中小企业的“捆绑贷款”业务和对微型企业的小额信贷业务。对确有发展前景且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采取“简式贷款”模式。

(二)针对农户信贷需求额度小、季节性强、贷款成本高等特点,探寻有效服务“三农”的新型信贷模式。继续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等新型贷款担保方式。利用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创新信贷担保方法。将农业信贷与农业保险有效结合,利用保险功能分散农业生产和农业信贷风险。开展适合农村特点的消费信贷业务,促进农村消费增长和消费升级。

(三)扩大支持“金融扶弱工程”,积极实施小额担保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金融监管机构和各商业银行要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单独考核制度,在操作规范、勤勉尽责的前提下,小额担保贷款可不纳入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考核体系,不影响经办银行和信贷人员的年终评比、奖励和晋级。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要严格落实国家政策,简化审贷程序,提高审贷效率,保证符合条件的国家助学贷款及时发放到位。稳妥推进生源地助学贷款,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

(四)引导和帮助涉外企业加强外汇风险管理,加强对外向型企业的金融服务。人民银行及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进出口企业外汇风险管理的指导力度,引导企业适应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增强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意识;进一步引导企业提高打包贷款、福费廷等贸易融资方式在融资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增强企业应对长期汇率风险的能力;帮助企业综合运用金融衍生产品等多种避险工具应对汇率波动风险,帮助企业熟悉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掉期的使用,进一步扩大进出口企业使用汇率避险工具的范围和规模。

四、优化环境,大力降低金融交易成本

(一)继续抓好信用环境建设,完善激励和惩戒机制。大力提高金融诉讼案件的执结率,切实维护金融债权。充分发挥人民银行中小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的作用,加强对贷款企业信用和资金营运状况的监控。在贷款利率、贷款审批、授权授信等方面给予“信用县”、“信用乡”、“信用村”、“诚信企业”政策优惠。充分发挥银行业协会作用,及时沟通、交流维护金融债权的各类信息,对失信企业实施同业制裁。

(二)大力推进中介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按照“政府牵头,多方出资,市场运作”的模式,筹划建立贷款担保机构,帮助企业解决担保难问题。有关部门要简化抵押、评估、登记、公证等手续,降低收费标准,减少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规范资产拍卖、产权转让市场,解决抵押物变现困难问题;积极培育信用评级市场,促进金融机构在授信活动中实现内外部评级结合,提高授信决策质量。

(三)完善政、银、企沟通平台。充分利用政府电子政务平台,协同有关部门完善经常性、常规化信息共享渠道和合作机制。总结银企洽谈会的成功经验,提高银企洽谈会实效。完善由人民银行牵头,政府及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参加的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和重点领域信贷服务协作会议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加大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力度。

 

附件:1、产业结构调整鼓励类产业目录

          2、产业结构调整限制类产业目录

          3、产业结构调整淘汰类产业目录

 

附件一:

 

 

 

产业结构调整鼓励类产业目录

 

 

 

    一、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农业,规模型、标准型农业,加工型、品牌型农业,休闲农业,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石化产业:炼油与石油化工,化工新材料生产,精细化工产品生产,煤化工产品,高效、安全、环境友好新品种农药的研发与生产,生机化工产品生产。

三、造纸工业:造纸原材林基地建设,高级轻量彩色印刷纸生产,造纸机械生产与开发,印刷、包装、出版用纸生产。

四、机电产业:大型输油泵生产,液化气混输泵生产,大中型客车空调生产,汽车摩托车配件,特种电机,农用机械,电磁铁。

五、电力产业:规模以上火电厂生产与建设,核电站建设与生产,水电站建设与生产,风电和生物质能发电站建设与生产。

六、生物医药产业:生物工程医药,现代中药,化学制药产业。

七、食品产业:油脂、粮食、茶叶、蔬菜、肉类、淡水鱼、酒类加工业。

八、饲料产业:饲料加工、生产与销售。

九、纺织产业:纺织品生产,服装加工生产。

十、建材产业:新型墙体材料,新型建材,木材深加工,人造板,石材开采加工。

十一、建筑产业:大型建筑公司,对外工程承包,对外工程劳务输出。

十二、再生资源行业:规模以上废纸制浆,垃圾发电,化工“三废”回收转化,风能、太阳能、沼气的开发利用。

十三、现代物流业:现代物流园和物流基地建设,保税物流中心建设,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县、市、区卫星港建设。

十四、现代旅游业:旅游基地与旅游设施建设,旅游配套设施建设。

十五、科技服务业:产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中介服务,教育培训。

 

 

 

 

 

 

 

 

 

 

 

 

附件二:

 

 

 

产业结构调整限制类产业指导目录

 

 

 

    (一)农林行业:(1)单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高中密度纤维板项目;(2)单线3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质刨花板项目。

(二)电力行业:(1)单机容量在3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三)石油、化工行业:(115万吨/年以下烧碱装置;(2300/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生产装置(综合利用除外);(31000吨及以下黄磷生产线;(45000/年以下的电解二氧化锰生产线;(52.5万千伏安以下及2.5万千伏安以上环保、能耗等达不到准入要求的电石矿热炉项目。

(四)建材行业:(1)非浮法及日熔化量500吨以下普通浮法平板玻璃生产线;(2)水泥机立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湿法窑年产60万吨以下的水泥。

(五)机械行业:(1)电线、电缆制造项目(特种电缆及500千伏及以上超高压电缆除外);(21035千伏树脂绝缘干式变压器制造项目;(3)通用类10兆帕及以下中低压碳钢阀门制造项目。

(六)轻工行业:(1)低档纸及纸板生产项目;(2)3.4万吨/年纸浆生产线;(31.7 万吨/年以上化学制浆生产线。

(七)其它行业:未选择的条目按国家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执行。

附件三:

 

 

 

产业结构调整淘汰类产业指导目录

 

 

 

    (一)建材行业:(1)年产70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陶瓷砖、年产20万件以下卫生陶瓷生产线;(2)年产40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3)窑径2.5及以下水泥干法中空窑(生产特种水泥除外);(4)人工浇筑、非机械成型的石膏(空心)砌块生产工艺;(5)普通双层玻璃塑料门窗及单腔结构型的塑料门窗;(6)二次加热复合成型工艺生产的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棉涤玻纤网格(高碱)复合胎、聚氯乙烯防水卷材(S型);(7)不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非机械化非金属矿开采。

(二)石油和化工行业:(1)土法炼油;(2)汞法烧碱;(3)年产1万吨以下及开放式电石炉;(4)年产1000吨以下黄磷生产线;(5)生产氰化钠的氨钠法及氰熔体工艺;(6)剧毒农药;(7)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越过200/升或游离甲醛含量超过0.1/公斤的用于室内装修装饰用涂料(含建筑物、木器家具用);(7)可溶性金属铅含量超过90毫克/公斤、或镉含量超过75毫克/公斤、或铬含量超过60毫克/公斤、或汞含量超过60毫克/公斤的室内装修装饰用涂料(含建筑物、木器家具用)。

(三)轻工行业:(1)生产能力300/年以下的油墨厂(利用高新技术;无污染的除外);(2)每分钟生产能力小于100瓶的碳酸饮料生产线;(3)年生产能力小于1.7万吨的化学制浆生产线;(4)汞电池;(5)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四)纺织行业:使用期限超过20年的各类国产毛纺细纱机。

(五)印刷行业:(1)全部铅排工艺;(2)全部铅印工艺。

(六)电力行业:(1)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服役期满的燃煤凝汽火电机组;(2)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小火电机组;(3)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及发电机组(5万千瓦及以下)。

(七)其它行业:未选择的条目按国家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