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岳政办函[2008]52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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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岳阳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岳阳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目录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3成员单位职责

3 预防预警机制

3.1预警监测

3.2预防机制

3.3预防预警行动

3.4预警级别及发布

4 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2信息报送

4.3应急处置

4.4信息发布

5 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5.2后果评估

6 保障措施

6.1应急队伍保障

6.2物资保障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6.4交通运输保障

6.5电力保障

6.6经费保障

7 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和演练

7.2奖励与责任

7.3监督检查

8 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8.3预案解释

8.4预案实施时间

9 附录

9.1岳阳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启动审批表

9.2岳阳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结束审批表

9.3岳阳市通信保障应急情况通报审批表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市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保证应急通信指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确保通信安全畅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湖南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通信保障与通信恢复应急工作。

1.4  工作原则

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严密组织、密切协同,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设立岳阳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交通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新闻办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市通信保障应急专家组。市通信保障应急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由市交通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

按照市人民政府和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机构的要求,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全市重大通信保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研究决定全市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县、市、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2.2.2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

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联络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通信保障应急办公机构和所属县、市、区通信保障应急办公机构;当突发公共事件威胁通信网络安全或需要通信应急保障时,及时了解情况,向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全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2.2.3通信保障应急专家组

负责提供技术咨询,参与重要信息的研判,参与重大突发通信事故的调查和总结评估工作。

2.3成员单位职责

市交通局:负责全市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指导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落实通信保障应急建设规划,制定通信保障应急装备与物资储备计划。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组织重大和特大通信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地公安机关对事件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技术鉴定工作,维护事发地社会治安秩序。

市财政局:负责通信保障应急经费的落实(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内部通信网事故除外)。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信息发布工作。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设立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管理机构,组建由网络管理、运行维护、工程建设及应急机动通信部门组成的通信保障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保障装备,负责应急保障队伍演练,加强应急资源及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以备随时紧急调用。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预警监测
  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及各县、市、区通信保障应急机构和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建立相应的预警监测机制,加强通信保障预警信息的监测收集工作。

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要与市有关部门单位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加强对电信网络日常维护及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测分析,及时发现预警信息。

3.2  预防机制
   市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网络规划中要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的各项工作要求,合理组网,不断提高网络的自愈和抗毁能力。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加强对电信业务网络的安全监测、检查和通信重点保障目标的安全防卫;做好各基础电信网络间的互联互通工作;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应加强对市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通信网络安全畅通。

3.3 预防预警行动

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获得预警信息后,应立即报告市通信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应对措施,并通知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预防和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市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获得预警信息后,应对预警信息加以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对可能演变为严重通信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进行分析核实,经确认后通知可能受到影响的其他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

3.4  预警级别及发布

3.4.1 预警级别

预警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级(一般):因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我市某县、市、区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通信故障的情况。

级(较大):因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我市多个县、市、区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通信故障的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我市多个县、市、区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通信故障的情况。

级(严重):因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可能造成包括我市在内的多个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通信故障的情况;需要通信保障应急准备的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我市多个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通信故障的情况。

级(特别重大):因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可能造成包括我市在内的多个市州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情况;需要通信保障应急准备的重大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多个市州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的情况。

3.4.2 预警发布

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确认并发布级和级预警信息。市各级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应根据国家、省、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做好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准备工作。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1.1级响应

需要实施一般通信应急保障的,由县、市、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启动本级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事发地县、市、区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启动本企业相应的预案,事发地县、市、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突发公共事件通信应急保障行动,同时将通信应急保障情况上报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视情况派出工作组或技术力量进行指导和支援。

4.1.2 Ⅲ级响应

需要实施较大通信应急保障的,由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相关市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启动本企业相应的预案。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突发公共事件通信保障应急行动,同时将通信保障应急情况上报市人民政府和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必要情况下,请求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支援。

4.1.3级响应

按照省人民政府或省通信保障应急机构的命令和指示,需要实施重大通信应急保障的,由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启动本预案,响应省通信保障应急行动。

4.1.4级响应

按照国家、省的命令和指示,需要实施特别重大通信应急保障的,在国家、省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组织、指挥和协调下,由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启动本预案,响应省通信保障应急行动。

4.2 信息报送

4.2.1 信息报送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出现重大通信中断和通信设施损坏的企业和单位,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上报市人民政府,并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员分析评估事件的严重性,对预警信息加以分析和核实,初步判断预警级别后,及时向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处理建议,由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进行决策;应由国家或省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的,及时向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提出处理建议,由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进行决策。需要实施级通信保障的,由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向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和市人民政府报告,启动本预案,向市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提出要求,提供信息。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或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应提前或同时启动本单位预案。需要实施级通信保障的,由事发地县、市、区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向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报告,并向所在地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提出要求、提供信息,做好相应的预案启动和组织协调工作。

市人民政府

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机构

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

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出现重大情况单位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

信息报送流程图

 

 


4.2.2 信息通报

在处置级、级突发事件过程中,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应加强与通信保障应急任务下达部门单位及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信息沟通,提高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效率。

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将事件信息及时通报与事故影响有关的部门、单位和重要用户以及可能波及的其他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4.3 应急处置

4.3.1应急任务下达

国家、省下达的级、级通信保障任务,以及级、级通信保障任务,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按照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和命令,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有关市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下达任务通知书。市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接到任务通知书后,应立即传达贯彻,成立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并组织相应人员进行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

4.3.2应急工作要求

1)通信保障及抢险应遵循先中央、后地方,先重点、后一般,先急后缓的原则。

2)对通信网络资源的调度一般顺序为先网间后网内,先近后远等原则。

3)通信应急系统应实行24小时值班,所有工作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待命。

4)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单位通报情况。

5)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执行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过程中,应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必要时由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进行统一协调。

6)在组织执行任务过程中,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上报任务执行情况。

4.3.3 通信联络

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过程中,要确保应急处置系统内部机构之间的通信畅通。通信联络方式主要采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会议电视、传真等;涉及国家机密时,应采用保密电话、传真联系。

4.3.4 应急结束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任务完成后,由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下达解除任务通知书,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任务结束。 

4.4信息发布

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按照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的授权会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的发布工作。

5  善后工作

5.1 善后处置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任务结束后,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应督促市各有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采取措施,加强防范,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5.2后果评估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任务结束后,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应做好突发事件中公众电信网络设施损失情况的统计、评估、汇总及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工作,并将评估报告报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和市人民政府,不断改进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6  保障措施

6.1应急队伍保障

通信保障应急队伍由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内的相关部门及应急机动通信保障机构组成。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不断加强通信保障队伍的建设,以满足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的需要。

6.2物资保障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建立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物资的保障机制,按照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加强对应急物资及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以备随时紧急调用。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必须具有本单位电信基础设施分布图、各种通信保障应急预案、通信调度预案和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图、物资储备清单和相关部门单位及主管负责人联系方式。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依托市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技术力量,建立市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与通信技术专家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机制,在重大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方案决策过程中,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适时组织技术保障有关专家和机构分析当前通信网络安全形势,对本预案及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开展通信保障的现场研究,加强技术储备。

6.4交通运输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通信保障应急车辆及通信物质运输车辆应优先放行,确保迅速抵达事发地点;必要时,公安部门应调派警力实行交通及现场管制。

6.5 电力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时,市电业部门优先保障通信设施的供电需求。

6.6 经费保障

因通信事故造成的通信保障处置费用,由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承担;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通信应急保障的费用,按照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相关规定执行。

7  监督管理

7.1 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级通信保障应急机构应加强对通信网络安全和通信保障应急的宣传教育工作,每年组织对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管理机构和保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通信保障应急的能力。

7.2 奖励与责任

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对在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过程中表现突出、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监督检查

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对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各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管理机构建立情况、通信保障应急队伍建设情况、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应急保障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情况。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解释

1)通信是指电信网络。

2)市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是指中国电信岳阳分公司、中国联通岳阳分公司、中国移动岳阳分公司、中国网通岳阳分公司、中国铁通岳阳分公司、中国卫通岳阳分公司等。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交通局负责管理与更新,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修订。

8.3 预案解释

本预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交通局负责解释。

8.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9  附录

9.1岳阳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启动审批表

9.2岳阳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结束审批表

9.3岳阳市通信保障应急情况通报审批表

附件一:

 

岳阳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启动审批表

 

呈报单位

 

突发通信事件的详细情况

 

 

 

 

 

 

 

 

(可另附专题说明)

市通信保障应急

指挥部办公室意见

 

市通信保障应急

指挥部领导批示

 

附件二:

 

岳阳市通信保障应急结束审批表

 

呈报

单位

 

突发通信事件处

置任务完成情况

 

 

 

 

 

 

 

(可另附专题说明)

专家组意见

 

市通信保障应急

指挥部办公室意见

 

市通信保障应急

指挥部领导批示

 

附件三:

 

岳阳市通信保障应急情况通报审批表

 

呈报

单位

 

    

 

 

 

 

 

 

 

 

(可另附专题说明)

市通信保障应急

指挥部办公室意见

 

市通信保障应急

指挥部领导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