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区2009年冬季2010年春季植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函[2009]134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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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岳阳市城区2009年冬季2010年春季植树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       

 

 

 

 

 

 

岳阳市城区2009年冬季2010年春季

植树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城区生态环境,围绕实现城乡秀美的奋斗目标和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工作要求,定于2009年冬季、2010春季在市城区开展植树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指导,围绕加快推动两型社会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城市生态文明水平,努力促进岳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09年冬季、2010年春季市城区植树活动计划植树20万株,其中2009年冬季植树约14万株,2010年春季植树约6万株。

三、实施时间

2009年冬季植树:200911月下旬至20101月中旬,由市园林局负责组织落实。

2010年春季植树:20102月下旬至3月下旬,由市林业局负责组织落实。

四、植树范围

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所有行政企事业单位庭院、居住小区、公共绿地、道路和城市周边、城乡结合部等,凡适宜栽植树木的地方,均要植树造绿。

五、树种要求

根据丰富植物品种的原则,主要以栽植带冠的乡土树种为主,科学配置乔、灌木,形成贴近自然的植物群落。苗木规格以胸径615厘米的大苗为主。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2009年冬季、2010年春季市城区植树活动工作的领导,成立岳阳市城区植树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黄兰香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韩建国,副市长陈四海,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易癸巳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范安辉及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岳阳楼区政府、云溪区政府、君山区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湖风景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园林局,程文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保障措施

(一)精心规划。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对照市园林局、市林业局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及栽植要求认真作好栽植规划。对基础设施配套的绿化项目、永久绿地、风景区、风光带等,要高标准栽植;对城乡结合部和规划建设用地要以种植速生、价廉的全冠树为主,确保迅速见绿。

(二)广泛动员。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迅速召开植树活动动员大会,有关新闻单位、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政府重视、社会关注、广泛参与的工作氛围。

(三)强化督查。本次植树活动纳入2010年市政府行政绩效考核内容,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督查组,加强督查。

八、植树经费

(一)由市园林局负责的市中心城区街道、公园、公共绿地植树经费列入2010年市城市建设投资计划。

(二)机关行政企事业单位庭院和居住小区植树经费由各单位自筹或采取社会资助等方式解决;

(三)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负责的植树任务,经费由各区自行解决。

九、检查考核

各地按照下达的植树任务,落实栽植地点。由市园林局实地对植树前的植树场地进行拍照、存档,并根据植树前的照片与植树后的实景进行对比,清点植树数量进行考核。

十、奖惩办法

本次植树活动中,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被评为先进单位的,给予各区50—100万元的奖励,评为达标单位的给予30—50万元的奖励;评为不合格单位的给予50—100万元的罚款。

 

附件:岳阳市城区2009年冬季植树任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