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加快水利改革的实施意见(岳政办发[2012]12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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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湘发〔2011〕1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水利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1〕30号)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四三六”工程关于加快水利机制体制改革的要求,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方案>的通知》(岳发〔2011〕9号)的安排,现就全市2012年水利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思路

    (一)全力推进水利改革。全面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水利投融资体制、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水价改革,攻坚克难,力求取得实效,为中期评估奠定基础。

    (二)加强改革政策研究。深入基层,广泛调研,加强协调,研究制订水利改革配套政策,为全面推进改革创造条件。

    (三)办点示范探索经验。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确定一批综合改革、单项改革示范区,探索经验、总结推广。
    (四)督查督办务求实效。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加强督查,将水利改革工作列入市政府绩效评估范围。

二、工作任务

    (一)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完善水资源管理责任制度、考核制度,全面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

    2、推进水务体制改革。制订岳阳市水务一体化改革指导意见,理顺水务管理体制,健全水务良性运行机制。

    3、加强水域保护。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河道、湖泊、水库、山塘等水域的行为,规范河湖水域水事秩序。

    4、加强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完成全市河道采砂整治专项行动,建立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

    5、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建立水功能区划机制,开展调整水功能区划工作及划界立碑,完善水功能区监测站网建设,开展重点水功能纳污能力核定,提出相应水域限排总量意见。

    6、建立水功能区管理协调机制。建立水务与环保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枯水期水资源调度会商制度。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制度。

    7、加强水行政执法。健全各级水行政执法机构,加强执法队伍和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实施水利综合执法,保障水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二)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

    1、建立水利投入机制。建立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持续稳定增长机制,各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水利建设投入增幅与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同步。

    2、加大水利基金等征收力度。加强水利基金、土地收益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征集工作,确保足额征集和规范使用。

    3、加大水利规费征收力度。严格执行水利规费征收政策,加大征收力度。尽快调整水资源费标准,执行省河道砂石资源费征收政策,着手完善水土保持规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征收政策。力争上述四项规费征收有较大幅度增长。

    4、着力推进水利融资平台建设。积极推广经验,督促各县、市、区广泛建立水利投融资平台。

    5、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重点投向水利建设的政策。理顺关系,明确范围,疏通审批渠道,加大奖补力度。

(三)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

    1、推行中小水利工程建设集中管理。成立县级水利建设管理中心,作为项目法人,对区域内中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实行集中管理。

    2、推行新建大中型水利工程试行总承包制和代建制。

    3、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新机制。出台适应我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管理制度,建立由村民自建、民主管理、政府验收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新机制。

    4、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建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健全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完善和加强招投标管理,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5、加强水利工程和灌溉水源的管理。制止和打击非法占用水利工程和灌溉水源的行为。

    6、落实小型水库管护员制度。逐座水库落实管护员和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

    (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

    1、加强乡镇水利站管理。督促各县、市、区落实乡镇水利站管理体制,落实保障措施,提出规范化乡镇水利站建设方案,开展乡镇水利站规范化建设试点。

    2、大力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建立覆盖全市的村级用水户协会,明确协会职责,规范运行管理,健全监管机制,落实扶持政策。

    (五)水价改革。

    1、加强用水定额管理。着手研究强制性用水定额标准修订工作,完善岳阳市用水定额。

    2、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启动铁山大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充分认识水利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各地要把水利改革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将水利改革发展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和绩效评估内容,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调解决好水利改革发展中的问题,并按照职能分工,尽快制订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办法,形成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合力。
    (二)切实推进示范区建设。根据省水利厅要求,我市选择四个县市区作为单项改革示范区,平江县为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示范区、君山区为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区、湘阴县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示范区、岳阳县为水价改革示范区。要通过示范区带动,摸索经验,推动改革。
    (三)切实完善保障机制。水利改革是改机制、顺体制、建制度的大事、难事。水利部门要抽调情况熟悉、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从事改革的具体工作,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各县、市、区也要成立水利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力推进各项水利改革工作。

附件:岳阳市2012年度水利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岳阳市2012年度水利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      作      任      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1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继续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善水资源管理责任制度、考核制度

市水务局

市铁山管理局

市环保局

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政府

2

推进水务体制改革

理顺水务管理体制,继续推进水务一体化改革

市委编办

市人社局

市水务局

市铁山管理局

市长江修防处

市住建局

市城管局

市环保局

各县市区政府

3

加强河湖水域保护

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河道、湖泊、水库、山塘等水域的行为,规范河湖水域水事秩序

市水务局

各县市区政府

4

加强河道采砂管理

全面完成河道采砂整治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建立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

市水务局

市地方海事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监察局

市财政局

市公安局

市政府法制办

市地税局

市国税局

各县市区政府

序号

工      作      任      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5

加强水功能区管理

建立健全水功能区划机制,开展调整水功能区划及划界立碑工作,完善水功能区监测站网建设,开展重点水功能纳污能力核定,提出相应水域限排总量意见。重点抓好新墙河铁山水库源头水保护区、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汨罗江汨罗饮用水源区和汨罗江平江保留区四个水功能区的水资源保护

市水务局

市环保局

市铁山管理局

各县市区政府

6

建立水功能区管理协调机制

建立水利与环保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枯水期水资源调度会商制度,规范入湖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制度

市水务局

市环保局

7

加强水行政执法

健全水行政执法机构,加强执法队伍和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实施水利综合执法,保障水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市水务局

市委编办

市人社局

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

8

建立水利投入机制

建立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持续稳定增长机制,建立市、县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水利建设投入增幅与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同步的机制,建立中央投资与中央补助项目省、市、县各级配套资金机制;设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

市财政局

市水务局

各县市区政府

9

加大水利基金等征收力度

落实水利建设基金、土地收益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征集工作,足额征集两项资金,确保其规范使用

市财政局

市水务局

10

加大水利规费征收力度

完善水利规费征收政策,加大征收力度;尽快调整水资源费标准

市水务局

市物价局

落实河道砂石资源费征收政策

市水务局

落实水土保持规费征收政策

市水务局

落实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征收政策

市水务局

11

着力推进水利融资平台建设

督促各县、市、区广泛建立水利投融资平台

市国资委

市政府金融办

市财政局

市水务局

各县市区政府

12

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重点投向水利建设的政策 

理顺关系,明确范围,疏通审批渠道,加大奖补力度,着力用好这项政策

市财政局

市农办

市水务局

序号

工      作      任      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

13

推进中小水利工程建设集中管理

建立县级水利建设管理中心,作为项目法人,对区域内中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实行集中管理

市委编办

市水务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14

推行新建大中型水利工程试行总承包制和代建制

市水务局

各县市区

15

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新机制

出台适应我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制度,建立由村民自建、民主管理、政府验收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新机制

市水务局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

市法制办

16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

建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健全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完善和加强招投标管理,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市水务局

市监察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经信委

17

加强占用水利工程和灌溉水源的行政管理

按照《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灌溉水源管理办法》,加强该类行为的行政许可,将占用补偿资金纳入水利基金管理

市水务局

市财政局

18

落实小型水库管护员制度

逐座水库落实管护员和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

市水务局

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政府

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

19

加强乡镇水利站管理

督促各县、市、区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在乡镇公益性事业站所限额内,单独或者综合设置乡镇水利管理站,建立覆盖每个乡镇的基层水利站服务机构

市委编办

市财政局

市水务局

各县市区政府

20

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

建立覆盖全市的村级用水户协会,明确协会职责,规范运行管理,健全监管机制,落实扶持政策

市水务局

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

序号

工      作      任      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水价改革

21

加强用水定额管理

着手研究强制性用水定额标准修订工作,完善岳阳市用水定额

市水务局

市质监局

市住建局

市经信委

市铁山管理局

22

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按照省水利厅要求,启动铁山大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市铁山管理局

相关县市区政府

主题词:水利 改革 意见 
抄送:市委各部门,岳阳军分区司令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