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发[2013]15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07-17
浏览量:1||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岳阳市“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8日           

 

岳阳市“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全市“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生活质量,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和<湖南省“十二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1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供水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1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按照市委、市政府“两型社会”战略要求,以设施建设和运行保障为主线,遵循“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建管并重、提升效益”的工作思路,加大投入,加快建设,逐步形成“厂网并举、泥水并重、再生利用”的城镇污水设施建设新格局,全面提升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努力创造良好的城乡人居环境。

二、目标任务

2011年至2015年,全市(市本级、县级市和县城、重点建制镇)新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28座,新增污水处理规模27.47万立方米/日,建设改造污水管网868.93公里,新建污泥处理处置规模45吨(干泥)/日,新建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规模3万立方米/日。至“十二五”末,实现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县级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不低于80%,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50%,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利用率达到10%。

(一)市本级建设项目指标。

1.建成投产湖滨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2.5万立方米/日。

2.建成投产马壕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5万立方米/日。

3.建成投产临港新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3万立方米/日。

4.建成投产黄梅港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3万立方米/日。

5.完成城镇污水配套管网150.53公里。

6.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设计规模45吨(干泥)/日。

7.完成城镇污水再生利用项目,设计规模3万立方米/日。

(二)县市区建设项目指标。

1.建成投产临湘儒溪化学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2万立方米/日。

2.建成投产汨罗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1万立方米/日。

3.建成投产岳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规模1万立方米/日。

4.建成投产湘阴县袁家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1万立方米/日。

5.建成投产湘阴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规模1万立方米/日。

6.建成投产平江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规模2万立方米/日。

7.建成投产屈原管理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1万立方米/日。

8.完成汨罗市、临湘市、平江县、湘阴县、华容县、岳阳县、屈原管理区、君山区、云溪区等县市区城镇污水配套管网473.89公里。

(三)重点集镇、建制镇建设项目指标。

1.建成投产平江县伍市镇泵站,设计规模0.3万立方米/日。

2.建成投产平江县南江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0.2万立方米/日。

3.建成投产平江县安定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0.2万立方米/日。

4.建成投产平江县福寿山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0.1万立方米/日。

5.建成投产平江县长寿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0.3万立方米/日。

6.建成投产君山区钱粮湖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0.2万立方米/日。

7.建成投产临湘市儒溪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0.3万立方米/日。

8.建成投产临湘市羊楼司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0.2万立方米/日。

9.建成投产汨罗市汨罗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0.1万立方米/日。

10.建成投产汨罗市白水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0.15万立方米/日。

11.建成投产汨罗市弼时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0.1万立方米/日。

12.建成投产汨罗市桃林寺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0.1万立方米/日。

13.建成投产汨罗市长乐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0.2万立方米/日。

14.建成投产岳阳县麻塘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0.1万立方米/日。

15.建成投产华容县注滋口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0.2万立方米/日。

16.建成投产云溪区道仁矶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0.2万立方米/日。

17.完成重点集镇、建制镇污水配套管网244.51公里。

三、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市“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以下简称“十二五项目”)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四海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范安辉、市住建局局长罗黑皮任副组长,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物价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住建局,易立先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资金筹措

“十二五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按项目属地原则,以县市区政府为主。各项目责任主体要遵循“政府引导、财政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投融资机制,在充分利用中央城镇污水配套管网专项资金基础上,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鼓励利用银行政策性贷款。要广泛吸纳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项目特许经营,促进投资主体与融资渠道的市场化和多元化,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五、时限要求

所有“十二五项目”建设任务必须于2013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可研审批、规划选址、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和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根据环保部与省政府签订的《湖南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2013年我市必须建成的马壕、平江长寿镇、汨罗长乐镇等3个污水处理厂,除马壕污水处理厂外,其他污水处理厂年内完成建设任务。所有“十二五项目”2015年底前建成投产。

六、工作职责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是“十二五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内“十二五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负领导责任,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实施“十二五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县市区要加强监管,遵循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抓好配套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健全污水处理费征收机制,按省政府要求年内将污水处理费调整到位,确保足额征收,严格资金管理;完善项目融资机制,确保专款专用和按时还贷;加大运营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市住建局负责全市“十二五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调度工作;负责项目审核和设计审查,特许经营项目的指导监督,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及设施运行监督管理,督促做好污水处理费上调和征管工作,配合做好中央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专项资金安排和争取中央新增资金项目审查,对项目实施情况考核检查验收等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按照市委市政府综合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

市发改委负责协调项目指导监管及前期工作,积极争取项目国家和外国政府贷款,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

市财政局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统筹,并会同住建部门安排和监管国家、省专项奖补资金,指导县市区完善资金贷款还贷机制,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项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用地审查和新增建设用地等工作,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

市环保局负责项目工艺优化、设备选型、环评审查和环保验收,做好污水处理厂减排监管,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验收。

市规划局负责指导项目规划选址,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

市物价局负责制定和调整市本级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督促县市区按照要求上调污水处理费,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

七、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十二五项目”建设是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两型社会”建设和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单位要成立项目建设专门班子,优化施工方案,加大建设力度,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对项目建设负有指导责任,要优化程序,特事特办,高效服务,确保项目快速推进。

(二)落实政策,优势优先。“十二五项目”建设纳入省、市重点工程,享受省、市重点工程相关优惠政策;对项目建设用地要科学优先安排,实行行政划拨或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出让;县市区要按省定政策迅速调整污水处理费,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供经费保障;在国家城镇污水配套管网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管建设资金上优先安排;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财政投资项目。

(三)明确责任,健全机制。各地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把工作目标和责任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明确项目建设模式,加大项目筹资力度和实施进度,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完成好各自责任目标。

(四)跟踪督查,严格考核。加强项目建设跟踪督查,由市“十二五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本级和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按季度进行实地督查,按年度进行现场考核,并对督查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八、考核奖惩

“十二五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绩效考核、为民办实事考核目标体系。对按要求和进度完成年度任务、工作成效显著的,市直相关部门按规定优先安排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性资金,并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主体部门实施约谈主要责任人、挂牌督查、区域限批和一票否决。

附件:岳阳市“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岳阳市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设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四海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范安辉   市政府副秘书长

罗黑皮   市住建局局长

成  员:欧阳思平 市发改委副主任

洪建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建军   市规划局副局长

伏沛根   市物价局副局长

程育芝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易立先   市住建局工会主席

徐继兴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柳晓安   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住建局,易立先兼任办公室主任,胡谦、陈西清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