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开展重大项目建设百日攻坚行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函〔2013〕172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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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岳阳市开展重大项目建设百日攻坚行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日26日        

 

岳阳市开展重大项目建设

百日攻坚行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围绕三量齐升,开展重大项目建设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岳政函〔2013〕133号)精神,为落实重大项目建设和服务责任,严格绩效考核评比,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

(二)坚持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

(三)坚持考核与激励机制相结合。

二、考核内容

从2013年9月22日至年底,各地竣工投产一批项目、提前开工一批项目和超前谋划一批项目情况。

三、考核对象

百日攻坚行动中由市政府确定的“三个一批”项目建设的责任单位,包括各县市区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责任部门。

四、考核计分标准

考核基准分由“三个一批”重大项目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综合基础工作情况两部分组成,按百分制计分。

(一)基础工作(20分):组织机构健全,任务分解到位的计5分;执行周调度月通报,开展专项督查好的计5分;按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计5分;建设环境优,无重大安全事故的计5分。工作未按要求落实到位的视情况扣分。

(二)竣工投产一批项目(30分):完成市政府下达竣工投产项目目标任务的计30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按比例扣分;超目标任务的,每增加一个项目加1分,最多加3分。

(三)提前开工一批项目(30分):完成市政府下达提前开工项目目标任务的计25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按比例扣分;超目标任务的,每增加一个项目加1分,最多加3分;完成市政府下达提前开工项目投资目标任务的计5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四)超前谋划一批项目(20分):完成市政府下达超前谋划项目目标任务个数的计5分;按工作计划推进的计15分,每个项目每少完成一个环节扣2分,每个项目超计划推进一个环节加1分,最多加3分。

(五)项目个数排名加分。按照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竣工项目、提前开工项目和超前谋划项目中,以县市为一组,每类项目个数排名前三位的分别加3分、2分和1分;以区为一组,排名前三位的分别加3分、2分和1分。

五、考核程序及奖励办法

(一)考核由市项目办牵头组织,市政府督查室、市优化办、市发改委、市重点办配合实施。基础工作情况由市项目办为主核定,提前开工项目和超前谋划项目由市发改委核定,竣工投产项目由市重点办核定。

(二)考核采取实地听汇报、查台帐、看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被考核单位应及时提供开展重大项目建设百日攻坚行动有关书面材料及证明材料。根据考核情况由市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提出评先建议名单,报市政府审定。

(三)项目责任单位考核结果纳入年终市委市政府综合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四)根据对责任单位的考核情况分县市为一个层次,区为一个层次,按得分多少依次排名。每个层次分别取前3名,由市政府授予“岳阳市重大项目建设百日攻坚行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五)在市直责任单位中评定一批服务项目建设的先进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