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应用岳阳市地理空间框架的通知(岳政办函〔2014〕75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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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岳阳市地理空间框架是“数字岳阳”建设的核心内容。目前,我市地理空间框架已经完成了基础数据采集建库和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搭建。为进一步促进共享平台应用建设,提升我市城市信息化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岳政办发〔2014〕3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共享平台功能及使用方式

(一)门户资讯功能。各部门单位在电子政务外网上输入平台网址(http://59.231.56.66)即可进入门户首页。该页面提供了新闻动态、政策法规、通知公告等信息浏览功能,以及时了解平台的相关信息,同时提供了平台各功能模块的导航入口,方便用户迅速导航。

(二)在线地图功能。可调取矢量电子地图、影像电子地图和地名地址等多种类型的空间数据,能方便快捷地进行浏览查询、距离和面积测量、数据加载等操作。需在共享平台作标注等操作的单位,须使用数字证书登录。数字证书由各单位自行到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岳阳办事处办理(联系电话:8880304)。

(三)共享服务功能。该功能集成了各类服务资源,各部门单位共享发布的专题数据(数据库待建设)集中在此提供共享服务,方便用户选择使用。

(四)二次开发功能。该功能提供了标准的二次开发接口,包括示例代码、类参考和常见问题等,可满足专业用户面向深层次应用开发的需求。用户可在此基础上结合平台共享服务资源和本单位的专题数据,开发基于地理信息的业务应用系统。

(五)运行维护管理功能。该功能通过服务管理、日志监控管理、用户权限管理、门户信息管理、零代码权限管理、专题数据汇交管理等一系列管理模块,对平台进行有效管理。

二、大力推进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

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库是各部门单位基于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将行政调查、行政办公的数据进行空间化之后形成的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成果。按照岳政办发〔2014〕3号文件规定,各部门单位应在地理空间框架的基础上建设本部门单位的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库。根据我市实际,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库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统一建设,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岳政办发〔2014〕3号文件规定并按照市电子政务办提供的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目录,及时向市国土资源局提交地理空间数据并附带数据的详细说明,确保每年至少更新一次。数据的具体提交方式由各部门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市国土资源局衔接确定。各部门单位提供共享的地理信息数据应当合法、准确、规范,依法应当保密或按照规定限制使用的应当注明。市国土资源局要定期对共享数据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应及时修正。

三、着力开发基于地理空间框架的应用系统

通过重点领域应用示范带动,实现地理空间框架由建设向应用、由示范应用向全面应用的跨越。鼓励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需求新建一批基于地理空间框架的应用系统,力争在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完成后3年内,将成果推广到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将各部门单位基于地理信息的应用统一到共享平台上来,并不断完善应用系统功能,提升工作效率。市电子政务办要积极做好部门单位应用技术支持与服务,找准应用切入点,解决业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发面向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的应用服务系统,不断满足社会生产生活对测绘地理信息的需求,分享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发展成果。

四、提升共享平台应用水平

在应用示范的基础上,各部门单位在建设基于地理信息管理系统和应用平台时,应当统一使用共享平台及其发布的地理信息数据;已建成的基于地理信息管理系统和应用平台应实现与共享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市财政局要会同市电子政务办对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信息系统进行审核,避免重复投入和重复建设;市国土资源局要充分利用共享平台为各部门单位提供地理信息及技术服务,并为其专题地理信息系统和应用平台的管理、应用、维护提供技术支持和应用培训。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