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武广铁路客运专线岳阳段建设征地拆迁有关规定的通告(岳政告[2006]1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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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它的建成将对推动岳阳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为切实做好武广铁路客运专线岳阳段的征地拆迁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政策,现将岳阳段征地拆迁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武广铁路客运专线岳阳段沿线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国家铁路建设需要,积极支持当地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不得阻挠项目征地和拆迁。

二、征地范围:以铁路部门依法审定的设计图纸和实地放线钉桩为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各级政府一律停止审批铁路建设规划范围内其他非农业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沿线土地用途。

三、凡是武广铁路客运专线建设范围内需要拆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经依法依规补偿后,业主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搬迁。凡未按《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而乱搭乱建的违法违章建筑物,业主必须无条件自行拆除,并不予补偿。

四、武广铁路客运专线建设范围内需要迁移的坟墓,由坟主在规定的时间内迁移,未按时迁移的作无主坟处理。

五、武广铁路客运专线建设用地范围确定后,单位和个人在征用地范围内突击建设、装修房屋和抢种农作物、抢插花卉苗木以及抢建附着物(包括通讯、供电设施、水利工程设施以及其他生产生活设施、坟墓等)的,一律不予补偿。

六、严禁非法拒征拒拆。对已按铁路征地规定标准给予了补偿而拒绝在征地和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盖章或拒不搬迁者,由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县(市、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七、严禁沿线单位和个人强揽铁路施工工程;严禁向铁路施工单位强行推销建筑材料;严禁偷拿、哄抢、损毁铁路施工单位生产生活物资和设施;严禁以影响通行、用水和补偿低等为借口阻挠建设施工。违者,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速从严处理;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武广铁路客运专线建设的文件规定,制定本县(市、区)辖区内该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实施细则,认真、及时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和腾地供地工作。

                                             二○○六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