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见(岳政发[2011]16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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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服务“四化两型”、“五市一极”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政府负责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承担着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和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职责。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有利于优化市场主体准入、监管和服务,促进各类市场主体总量增长和质量优化;有利于强化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经营活动,规范市场秩序,防范市场风险,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维护流通环节食品和商品质量安全,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

(一)促进市场主体总量增长和质量优化。按照“准入门槛能降则降、审批权限能放则放、办事手续能简则简、办理速度能快则快、指导服务能优则优、服务效能能高则高”的原则,优化市场主体准入环境,增加市场主体总量。支持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支持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资产兼并重组,形成大企业、大集团,提高整体竞争力,推动我市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二)推进商标兴市兴企战略。强化商标注册事前引导、事中服务和事后保护,指导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申请注册商品(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争创著名商标、驰名商标,运用商标战略提升市场竞争力。

(三)引导广告业快速健康发展。规范广告市场准入,加强广告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培养高素质的广告技术人才;支持企业运用广告策略,扩大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强广告市场的监管和整治,严厉查处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食品、药品、医疗服务虚假违法广告,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促进广告业快速健康发展。

(四)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和其它商品质量监管。针对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突出的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确保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建立完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机制,依法查处商品质量违法行为。加强重点商品质量准入和自律制度建设,督促全面履行进货查验等制度。

(五)开展市场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打假保民生、打假保名优、打假保农耕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传销,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深入治理商业贿赂,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加强对合同欺诈的查处力度,维护市场交易安全。

(六)健全和完善12315工商行政执法体系。构建受理及时、转办迅速、调解有效、查处有力、反馈到位的消费维权工作平台,将12315打造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第一品牌,打造成政府为民服务的品牌。充分发挥消费者委员会(协会)的作用,加强消费维权长效机制建设,注重宣传教育、消费警示、消费引导等事前预防,实行消费维权提前介入。

三、优化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环境

(一)建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保障机制。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执法,有关部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对阻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管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要依法打击处理。要加大对工商行政处罚决定的强制执行力度。监察机关要支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对干扰工商监管执法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力度,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过程中需要提供支持配合而相关责任部门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物价、审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281号令)有关规定,支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罚没职能。银信部门要依法协助工商部门对涉嫌经济违法行为的往来账目和资金进行查询、冻结。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加大对工商监管执法工作的跟踪报道力度,为工商监管执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

(二)健全和落实工商监管执法联席会议制度。

1、健全和落实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由各级政府牵头,工商、商务、公安、经信、国土资源、住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交通运输、人社、质监、环保、房地产、食品药品监管、安监、畜牧、烟草、综治等部门参加,定期研究解决无证无照经营清理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必要时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的无照经营行为,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依法核发营业执照。需办理前置行政许可的,应当及时抄告相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相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对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当及时发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依法查处。

2、健全和落实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工商、公安、司法、综治等部门要切实落实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打击传销的执法合力,巩固联合执法成效。乡镇(街道)、社区(村)要积极创建无传销乡镇(街道)、社区(村)活动,共同开展好打击传销专项执法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大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支持力度

(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

1、机关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分级负责,发改部门帮助解决立项问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机关建设需要提出用地计划,国土资源部门和规划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项目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机关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拔。

2、减免建设中的相关费用。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获准立项的基础建设项目,在土地征用、城建规划、权证办理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具体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中心城区投资项目基本建设收费的意见》(岳政发〔20104号)执行。

3、帮助解决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解决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基础设施建设中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等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建设。

(二)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实施商标战略、流通领域食品监督、打击传销、“红盾护农”、消费维权、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整顿虚假广告等各项活动的经费保障,对于重大突发性事件处置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三)加大信息化装备建设力度。

1、加强信息化建设。市、县两级要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信息化建设纳入政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确保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信息化建设与各级政府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同步推进。

2、加强装备建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车辆和大型办公设施购置要纳入政府集中采购,采购机构、财政部门给予一定支持。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各地要采取召开政府常务会或现场办公会等形式,每年研究12次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确保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