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及背景
2024年4月,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出台《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24〕21号),鼓励开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工作。2026年4月,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出台《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6〕16号)。根据相关通知要求,岳阳市积极组织申报了第三批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6月《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6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6〕342号)显示岳阳市成功入选,建设期3年(2026—2028年),共获2亿元补助资金全部用于支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为规范岳阳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及时做好有关补助资金统筹安排及拨付,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促进我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6〕13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岳阳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岳阳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办法》主要依据政策文件包括:
l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l 《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6〕137号)
l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24〕21号)
l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6〕16号)
l 《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6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6〕342号)
l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6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方向)的通知》(财建〔2026〕169号)
三、主要内容
《资金管理办法》包括总则、支持内容、资金支持方式与标准、资金核定与拨付、资金监督管理、附则共六章二十条,办法明确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遵循原则以及各部门的职责内容,划分了试点资金支持的五个方向和范围,规定试点资金专款专用、避免重复申请支持,明确了试点资金五个方向的奖补比例标准,规定了资金核定与拨付标准,明确了资金监督管理要求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项目管理办法》包括总则、职责分工、项目申报要求和程序、支持名单项目日常管理、支持名单项目验收程序、绩效评价和附则共七章十五条,办法明确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遵循原则,确定了各部门和有关主体的职责分工,规定了项目申报的要求、具体的申报程序以及项目管理的要求,明确了支持名单和项目验收程序以及绩效评价要求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