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及背景
2025年3月,岳阳市烟草专卖局发布了岳烟法〔2025〕1号文《岳阳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以下简称原《规划》),原《规划》在优化卷烟市场资源配置、规范零售市场主体准入、维护市场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全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运行情况看,截止到2026年6月下旬,全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共27409本,卷烟市场整体运行平稳。
根据湖南省烟草专卖局针对增加合理布局放宽情形、区分雪茄烟专业店办证的指导意见,我局结合岳阳市实际情况与行政许可工作实务具体要求,决定在原《规划》的基础上修订《岳阳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
二、主要内容
《岳阳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分为总则、合理布局标准、合理布局放宽情形、附则共四章十九条,包含了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公示制度等内容。文件附四个附件,分别为《岳阳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区域单元规划数量调整办法》、《岳阳市社区行政村最小单元格划分及合理容量》、《岳阳市雪茄烟专业店数量分布规划表》、《岳阳市烟草制品零售点现场测量标准》。分别对零售点合理布局容量调整的具体标准和原则、岳阳市各辖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和雪茄烟专业店合理容量明细以及零售点间距测量方式进行了说明。
三、主要变化
1、将雪茄烟专业零售点作为单独的形态纳入合理布局,将“烟草制品零售点”细分为了“普通零售点和雪茄烟专业零售点”,对雪茄烟专业零售点办证要求进行明确。
2、对主营业务专业性较强,与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有直接或间接互补营销关系的业态类型优化为煞尾的列举表述,减少歧义。
3、新增放宽情形,对持证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家庭成员在规定时间内原址新办的,不受本规划数量、间距限制。
4、新增放宽情形,对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单侧新办证的,不受本规划数量、间距限制。
5、将“经营场所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的放宽情形修改为“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
6、明确了残疾军人证的制证机关。
7、新增放宽情形,对因经营场所租赁矛盾等影响正常经营的零售户换址重新申领提供了一定的便利。
8、新增放宽情形,对营业面积30平方米以上的现代连锁便利店、现代单体便利店和烟酒商店的办证放宽间距要求。
9、增加对营业面积的定义、明确对死亡证明出具的规范要求。
岳阳市烟草专卖局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