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的解读

来源:岳阳市发改委 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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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理背景

为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42号)等有关要求,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委2015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以我委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宣布部分规范性文件失效。

二、失效原因

此次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共4件,主要失效依据如下:

1、《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岳阳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岳发改价服〔2015〕497号)》。失效理由:湖南省2020年出台了新的管理办法,我委目前正在制定新的细则。

2、《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岳发改价服〔2017〕519号)。失效理由:文件5年有效期已届满且不需要延期。

3、《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岳阳市财政局、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岳发改价费〔2021〕72号)。失效理由:文件规定的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育收费任务已完成。

4、《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岳阳市财政局、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岳发改价费〔2021〕360号)。失效理由:文件规定的2021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任务已完成。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