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概算管理的通知》起草说明

来源:市发改委 2020-07-06
浏览量:1|| | ||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概算管理的通知》(审议稿)》起草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直以来,由于我市没有建立相应的概算管理制度,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批和监管不到位,导致项目建设未经批准随意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扩大投资规模,工程项目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钓鱼工程问题突出,超概现象和工程变更十分严重。为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从源头上控制投资,提高市本级政府项目投资效率,拟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概算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起草过程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湖南省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8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3号)精神和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工作实际,学习借鉴其他市州工作模式和经验,我委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概算管理的通知(初稿)》。目前已完成网上公示、征求部门意见、公平竞争性和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形成本稿。现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进一步深化项目前期工作。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财政收支状况相结合的重要性,统筹谋划建立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储备库。科学编制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严格执行项目立项审批原则和程序,投资决策和项目实施应严格按照“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控制投资成本,强化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约束。二是进一步强化限额设计要求。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规模,强化功能设计,坚决杜绝“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三是进一步强化概算审核审批。加强概算的统一管控,规范概算审查审批流程,强化概算审查和调整的制度约束。四是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明确项目实施概算执行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性、监管方式和方法,明确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审批的内容和投资规模执行不走样。五是进一步强化超概项目惩戒问责。明确超概主体责任及监管责任,明确超概算资金筹措方式,加大对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和中介机构的责任追究。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通知》建议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