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启程 砥砺奋进 努力开创岳阳医疗保障工作新局面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9-05-06 14:42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新闻发言人徐焕斌答记者问

我市医疗保障局自2019年1月31日揭牌成立以来,各项工作抓紧推进,迅速打开了工作局面。近日,岳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新闻发言人徐焕斌接受了岳阳日报记者的专访。

记者:我市医疗保障局已经正式成立,群众对这个新的政府部门充满了期待,您能不能介绍下新形势下为什么要新组建医疗保障局?

徐焕斌:组建市医疗保障局,是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对推动我市医疗保障事业改革发展,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可控,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我市组建市、县两级医疗保障部门后,将进一步完善和形成责、权、利统一的医保综合治理体系,进一步优化和解决医保政策碎片化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最大程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

记者:请您介绍下新组建的医疗保障局具体有哪些职能职责?

徐焕斌:根据《岳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规定,新组建的市医疗保障局作为市政府的组成部门,整合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市发改委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同时,在即将印发的岳阳市医疗保障局“三定”方案中,也进一步明晰了市医疗保障局的具体职责,主要有: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推进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制定和完善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和调整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执行并监督实施国家和省关于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市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指导和监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相关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等。总之,从医保基金的征缴、支付、监管,医疗保障政策的制定、调整、执行等各方面进行了明晰具体的规定。

记者:原岳阳市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服务处还会继续保留吗?群众办理医保报销业务是否会有影响?

徐焕斌:根据《关于岳阳市机构改革涉改处级事业单位调整的通知》(岳编发〔2019〕1号)规定,原岳阳市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服务处改为岳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医疗保障局,为市医疗保障局所属副处级公益类事业单位,其他经办业务职能保持不变。新的医疗保障局和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成立以后,我们还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经办业务的流程,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改善群众办理医保报销业务的感知。目前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未受任何影响,因此,请广大群众放心按原流程、原渠道、原地址办理各项医保缴费和报销业务。

记者:作为新时代新组建的新部门,将从哪些方面加强和改进工作,以实现新的作为?

徐焕斌:2019年是新时代医疗保障工作全面启程、整体发力的第一年。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市委“一三五”基本思路,努力践行“一线工作法”,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夯实基础、优化服务等方面着力,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等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医疗保障全面覆盖、医保待遇明显提高、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医保经办优质服务的目标。主要从七个方面加强和改进工作:一是健全医保制度体系,保障群众“病有所医”。二是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确保健康持续发展。三是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积极防范重大风险。四是完善保障机制,做实医疗精准扶贫。五是积极开展信息化建设,夯实医保管理基础。六是提升医保服务质量,改善群众报销体验。七是坚持党建总揽,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这七项重点工作,不断改革创新,强化担当作为,努力开创我市医疗保障事业新局面。

记者:最近,在省、市各级媒体上看到我市正在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的报道,你能否介绍一下这次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

徐焕斌:医保基金安全是医疗保障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生命线”,医疗保障部门首要任务就是管好、用好老百姓的“救命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保基金安全,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基金治理体系,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实行源头防范,过程严管,违法严处,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为此,市政府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组,由李为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多部门联动协作,齐抓共管。

此次专项行动针对各类主体和行为,实行分类施策,重点整治四个领域:一是加强对协议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挂床住院、诱导参保人员住院、盗刷和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协助参保人员套取医保基金、虚记或多记医疗服务费用等行为。二是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重点査处串换药品、物品,刷社会保障卡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三是加强对参保人员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伪造虚假票据报销、冒名就医、使用社保卡套现或套取药品、耗材倒买倒卖等行为。四是加强对医保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包括对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内审内控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履约检查不到位、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以及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等行为。

4月9日,李为副市长主持召开了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工作组第一次联席会议,审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打击欺诈骗保典型案例。今后将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定期督办,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市医疗保障局将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同步推进医保基金监管诚信体系建设,实施联合惩戒,让违规违法者寸步难行。

记者:最后请问您,我市医疗保障局将出台哪些惠民利民便民新政策,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徐焕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省、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市局医疗保障局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行惠民利民便民十条措施,主要包括: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标准、切实保障抗癌药政策落地、全面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水平、推进按病种收付费管理、方便参保人员即时就诊、个人账户业务全覆盖、简化异地就医手续、全面推行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缩减特殊病种门诊审核办理时限、简化医疗救助办理手续等,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需求,努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