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医保字〔2024〕18号A1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67号提案的答复
致公党岳阳市委:
贵委在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提案》(第167号)收悉。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积极落实国家药品集采与供给政策
(一)市本级不具备遴选调整基本药品目录的职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委组成的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文件明确规定:“原则上各地不增补药品”,市级不具备遴选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职能职责。2023年11月17日,省医保局下发了《关于公布湖南省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清单的通知》(湘医保招采函〔2023〕
93号),对基层采购使用药品进行了规范,让基层医疗机构能够用上安全、有效、经济的好药。
(二)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集采。积极应对药品、耗材集采批次、品种、数量不断增加带来的各项挑战,常态化推动落实医药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年内完成了药品15批次、医用耗材14批次的国家、省联盟集采约定采购量,最高批次采购量达275.9%,最低的达到153.6%。截至2023年底,全市集采药品通用名数累计达到482个,高值医用耗材达到13种,低值医用耗材8种,平均降幅分别达52%、76%、31%,,有效降低了药品耗材虚高价格,减轻了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三)强力推进后期监管促进药品正常供应。针对部分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乡镇医疗机构因药品使用量小、企业配送成本高,造成部分集采中选药品配送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我们及时约谈相关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强化药品购销协议管理。对问题突出的2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全市集采中选药品年度采购周期内,配送率达到98%以上,确保了药品供应保障到位。
二、全力支持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一)提高站位,积极营造我市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良好环境。近年来,各级医疗保障部门高度重视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工作,全面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一是争取省局支持重视。分管副市长多次带领我局班子成员前往省局汇报我市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发展工作,争取政策支持,市局主要负责人也多次前往相关处室拜访,加强沟通联系,争取省局对我市中医药相关政策支持,临湘市中医院为第一批省中医传承创新试点医院。二是出台本市政策。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卫健委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农村中医药传承创新、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政策,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试行措施的通知》和《岳阳市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十条措施》等文件,从中医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支持发展中医特需医疗服务、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使用、医保支付向中医医疗机构适当倾斜、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支持措施,上述文件已成为我市医保部门有史以来覆盖面最广、系统性最强、力度最大的支持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性文件。三是开展产业帮扶。市局主动对接市中医药生产企业如科伦、新华达等公司,聚焦企业最关注的医保目录申报、本地药企产品进入本地医疗机构销售、医保支付标准等方面的问题,积极给予企业政策指导,同时大力帮扶临湘艾条生产厂家圣鑫公司,助推与上市企业湖南达嘉维康医药公司结成对子,拓宽其产品销路。
(二)精准施策,激发农村中医医疗机构内生动力。市医保局自成立以来,全市医保部门把促进农村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推进:一是在定点中医医疗机构准入上同待遇。对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中医医疗机构,只要申请,均做到第一时间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范围,参保患者在中医医疗机构就诊、住院、结算等均享受与西医医疗机构同等政策和标准。二是使用中医项目和中药饮片治疗的在待遇上提标准。参保人员使用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内中医及民族医诊疗项目,中药(不含中成药)治疗的,该项目(药品)费用提高5个百分点纳入医保报销。目前该提升已通过省局写入系统,在全市农村所有使用中医项目和中药饮片的医疗机构实施。三是在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上升档次。以临床价值为导向,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体现劳务价值、应用历史悠久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调价范围,2020年3月,我市中医类项目价格再次平均上调13%,共涉及109个项目。其中包括将中医“骨折手法整复术”从100元调到950元,上调8倍多;“关节脱位手法整复术”从200元调到480元,上调一倍多。同时,中医类价格调整后均同步提高了医保报销,在增加医疗机构中医类医疗服务收入的同时不增加患者负担,有力支撑支持了我市中医的发展。四是在医保目录上向中医药多倾斜。我市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的中成药1381种,占所有药品报销目录的49%;中医类诊疗项目130种,占中医可收费诊疗项目的91%,且平均报销比例高于西医项目。将符合规定的治疗性中医药(包括中成药、民族药、中药饮片、中医类医疗机构制剂等)和中医诊疗技术项目依程序逐步纳入基本医保可报销范围。
(三)开拓创新,积极助推改革政策落地落实。一是争取政策。在省局不再新增改革试点中医院的情况下,先后多次向省局汇报,争取省局同意我市开展医疗保障支持中医传承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取得政策支持,除岳阳市中医医院外,还特别争取了平江县中医医院这个为农村群众看病为主的医疗机构为我市首批试点医疗机构,享受省级试点中医医疗机构全部优惠政策。二是力推改革。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目前我市所有中医医疗机构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医疗机构狠抓成本控制,严控不合理用药用耗,做到“入对组、算清账、控好费、核成本、抓绩效”,转变粗放式管理方式观念,以成本核算和绩效管理为工具,加强精细化运营管理,回归医疗机构治病救人的公益本质,目前,除市中医院在DIP上略有负偏离外,大部分中医院处于正偏离状况,同时,我们也将在卫健部门和各中医医疗机构的配合下,尽快遴选我市中医优势病种,建立中医DIP病种库,做到DIP政策与农村中医药传承创新工作协同发展。三、认真调研。为做好中医传承创新工作,市局多次前往君山区、湘阴县、平江县等县市区,与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医疗机构代表以座谈交流的形式,认真征求专家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拟通过开展以DIP为核心的支付方式改革,探索中医优势病种、中医日间病房等试点工作,加快构建多元医保支付体系。四是开展试点。在出台的岳阳市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多项措施中,新增小儿推拿疗法等11项特需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的自主定价、对中药化腐清创术等6项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作出调整、遴选了盆腔炎等4个中医优势病种门诊实行按病种收付费,在临湘市中医医院、市中医医院和平江县中医医院首批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将我市8家中医医疗机构和3家三甲医疗机构的中医科纳入了试点范围,今年我们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将达到条件的君山中医医院、省三人民医院的中医相关科室纳入试点。
三、全力筑牢农村医疗保障基石
(一)全力落实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47号)文件精神,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制度。各市州不得自行设立超出基本制度框架范围的其他医疗保障制度。2022年12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湘医保发〔2022〕66号)、《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湘医保发〔2022〕67号)文件,按照文件要求,2023年1月起,我市实行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而调整大病保险政策属于省医保局、省财政厅事权,我市主要是做好国家、省医保政策的落地工作,暂无调整其政策的职能。
(二)全力推进村卫生室医保定点工作。为强力推进村卫生室医保定点工作,尽快打通村民就近就医和医保报销“最后一公里”,我局积极协同市卫健部门,共同开展村卫生室医保定点攻坚行动,我市1372家行政村卫生室第一时间完成医保定点工作,实现了定点率100%、使用率100%、报销率100%。2023年度,村卫生室普通门诊报销227.18万人次,总费用12243.06万元,报销7193.16万元,总费用报销比例58.75 %,报销人次及报销额度稳居全省第一,极大方便农村群众在家门口看病,减轻了其就医负担。
(三)积极研究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激励机制。4月19日省医保局下发《关于征求<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激励约束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我局正在积极组织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26日
承办负责人:陈双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志宇 0730-8251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