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医保字〔2024〕17号A1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49号提案的答复
王玉象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期盼中医药为保障农民朋友健康发挥更大作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力支持农村中医传承创新工作
(一)提高站位,积极营造我市农村中医药传承创新的良好环境。近年来,各级医疗保障部门高度重视农村中医药传承创新工作,全面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一是争取省局支持重视。分管副市长多次带领我局班子成员前往省局汇报我市农村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争取政策支持,市局主要负责人也多次前往相关处室拜访,加强沟通联系,争取省局对我市中医药相关政策支持,临湘市中医院为第一批省中医传承创新试点医院。二是出台本市政策。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卫健委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农村中医药传承创新政策,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
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试行措施的通知》和《岳阳市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十条措施》等文件,从中医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支持发展中医特需医疗服务、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使用、医保支付向中医医疗机构适当倾斜、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支持措施,上述文件已成为我市医保部门有史以来覆盖面最广、系统性最强、力度最大的支持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性文件。三是开展产业帮扶。市局主动对接市中医药生产企业如科伦、新华达等公司,聚焦企业最关注的医保目录申报、本地药企产品进入本地医疗机构销售、医保支付标准等方面的问题,积极给予企业政策指导,同时大力帮扶临湘艾条生产厂家圣鑫公司,助推与上市企业湖南达嘉维康医药公司结成对子,拓宽其产品销路。
(二)精准施策,激发农村中医医疗机构内生动力。市医保局自成立以来,全市医保部门把促进农村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推进:一是在定点中医医疗机构准入上同待遇。对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中医医疗机构,只要申请,均做到第一时间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范围,参保患者在中医医疗机构就诊、住院、结算等均享受与西医医疗机构同等政策和标准。二是使用中医项目和中药饮片治疗的在待遇上提标准。参保人员使用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内中医及民族医诊疗项目,中药(不含中成药)治疗的,该项目(药品)费用提高5个百分点纳入医保报销。目前该提升已通过省局写入系统,在全市农村所有使用中医项目和中药饮片的医疗机构实施。三是在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上升档次。以临床价值为导向,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体现劳务价值、应用历史悠久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调价范围,2020年3月,我市中医类项目价格再次平均上调13%,共涉及109个项目。其中包括将中医“骨折手法整复术”从100元调到950元,上调8倍多;“关节脱位手法整复术”从200元调到480元,上调一倍多。同时,中医类价格调整后均同步提高了医保报销,在增加医疗机构中医类医疗服务收入的同时不增加患者负担,有力支撑支持了我市中医的发展。四是在医保目录上向中医药多倾斜。我市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的中成药1381种,占所有药品报销目录的49%;中医类诊疗项目130种,占中医可收费诊疗项目的91%,且平均报销比例高于西医项目。将符合规定的治疗性中医药(包括中成药、民族药、中药饮片、中医类医疗机构制剂等)和中医诊疗技术项目依程序逐步纳入基本医保可报销范围。
(三)开拓创新,积极助推改革政策落地落实。一是争取政策。在省局不再新增改革试点中医院的情况下,先后多次向省局汇报,争取省局同意我市开展医疗保障支持中医传承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取得政策支持,除岳阳市中医医院外,还特别争取了平江县中医医院这个为农村群众看病为主的医疗机构为我市首批试点医疗机构,享受省级试点中医医疗机构全部优惠政策。二是力推改革。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目前我市所有中医医疗机构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医疗机构狠抓成本控制,严控不合理用药用耗,做到“入对组、算清账、控好费、核成本、抓绩效”,转变粗放式管理方式观念,以成本核算和绩效管理为工具,加强精细化运营管理,回归医疗机构治病救人的公益本质,目前,除市中医院在DIP上略有负偏离外,大部分中医院处于正偏离状况,同时,我们也将在卫健部门和各中医医疗机构的配合下,尽快遴选我市中医优势病种,建立中医DIP病种库,做到DIP政策与农村中医药传承创新工作协同发展。三、认真调研。为做好中医传承创新工作,市局多次前往君山区、湘阴县、平江县等县市区,与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医疗机构代表以座谈交流的形式,认真征求专家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拟通过开展以DIP为核心的支付方式改革,探索中医优势病种、中医日间病房等试点工作,加快构建多元医保支付体系。四是开展试点。在出台的岳阳市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多项措施中,新增小儿推拿疗法等 11 项特需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的自主定价、对中药化腐清创术等 6 项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作出调整、遴选了盆腔炎等4个中医优势病种门诊实行按病种收付费,在临湘市中医医院、市中医医院和平江县中医医院首批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将我市8家中医医疗机构和3家三甲医疗机构的中医科纳入了试点范围,今年我们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将达到条件的君山中医医院、省三人民医院的中医相关科室纳入试点。
二、全力推进村卫生室医保定点工作
为强力推进村卫生室医保定点工作,尽快打通村民就近就医和医保报销“最后一公里”,我局积极协同市卫健部门,共同开展村卫生室医保定点攻坚行动,我市1372家行政村卫生室第一时间完成医保定点工作,实现了定点率100%、使用率100%、报销率100%,2023年度,村卫生室普通门诊报销227.18万人次,总费用12243.06万元,报销7193.16万元,总费用报销比例58.75 %,报销人次及报销额度稳居全省第一,极大方便农村群众在家门口看病,减轻了其就医负担。
三、全力支持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依据国家卫健委、医保局等十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我局将按照“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总要求,全力协同配合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先行先试,积极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工作。
根据《关国家卫健委医保局中医药管理局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国家卫健委办公室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监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达到牵头的中医医疗机构达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标准是改革的基本目标,也是总额付费的基本前提,只有确实达到了紧密型的标准,医保部门才能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建议牵头中医医疗机构依据上述文件所附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评判标准,向当地卫健、医保等部门申请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自评工作,重点评价县域医共体建设是否“紧密”,主要依据责任共同体、管理共同体、服务共同体、利益共同体4个维度11项评判标准的评价结果进行自评,积极完善政策措施。自评认为达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条件后,再报由市卫健委会同我局等相关部门予以认定。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26日
承办负责人:陈双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志宇 0730-8251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