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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阳市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6-09 15:55 浏览次数:1569

岳医保发〔2020〕25号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岳阳市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经开区、南湖新区医保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

经研究,现将《岳阳市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抓好贯彻落实。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8日

 

 

岳阳市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实施

方    案

 

为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充分发挥医保电子凭证这一全国通用电子身份凭证的特点优势,全力提高参保人员激活率。两定机构覆盖率和医保结算支付率,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在医保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室关于开展全省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办发〔2020〕5号)文件要求,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遵循全国统一的医保电子凭证技术规范,充分发挥医保电子凭证方便快捷、全国通用、应用丰富、安全可靠等特点优势,创新“互联网+”医保服务模式,满足人民群众异地和线上服务需求,助力提升医保治理现代化、科学化、精细化能力和水平,为我市医保公共服务探索可行模式,积累实践经验,让全市参保群众享受安全、高效和便捷的医保在线服务。

二、工作内容

(一)上传人员基础信息。市局与各县市区局应于6月底前完成各自统筹区内已参保人员基础信息的上传。创智和宇公司核三系统数据,由市局督促其开放接口实时上传,平江县、汨罗市城乡居民医保在泰阳公司系统的信息数据,岳阳县城乡居民在长信公司系统的信息数据等,由所在县市区医保部门督促其开放接口实时上传。

(二)狠抓参保人员激活。当前首要任务是按省局要求,积极组织本地参保人员登录医保电子凭证移动终端,认领激活电子凭证。全市6月20日以前激活数不少于总参保人数的15%(各县市区具体任务数见附件2),到今年底,全市职工应完成不少于50%的激活率,城乡居民应完成不少于40%激活率。其中市直职工的激活工作由市医保事务中心负责,各统筹区的职工、居民由各县市区局负责。

(三)力推系统改造对接。市局和各县市区局应积极组织本地开发商、医保合作单位进行医保信息系统改造,接入省医保电子凭证中台。其中市局规划财务和法规科负责对接汇报省规划财务法规处。市局待遇保障科负责协调医保扶贫软件开发商开放接口接入省医保电子凭证中台。市医保事务中心信息科负责协调创智和宇公司核三系统软件开放接口接入省医保电子凭证中台。平江县、汨罗市和岳阳县局分别负责协调泰阳公司、长信公司改造系统,开放系统接入省医保电子凭证中台。

(四)推进基层应用试点。市局和各县市区局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选择本统筹区就诊量大、信息化基础好、自身有意愿、有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作为应用试点,积累经验后向全市进行推介。市直医疗机构由市局牵头,暂定岳阳市辖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省试点范围的连锁药店为先期部署医药单位;各县市区局原则上应选择县市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和妇保院为首选部署医疗机构,选择省试点范围的定点连锁药店为首选部署经营机构,试点药店也可由各县市区局自行确定,

(五)组织全域宣传推广。市局拟于8月中下旬召开全市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启动仪式,借助广播电视、报刊、门户网站、自媒体平台、手机及新闻客户端等多种媒介渠道进行宣传推广;各县市区局也要举办不少于1次医保电子凭证宣传推广活动,要结合医保政策和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活动,深入开展进医院、进药店、进社区等“六进”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广场集中宣传、户外公益广告宣传、张贴海报、电子屏滚动播放、制作宣传板块、发放宣传册等线下多维度宣传方式,引导参保人员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同时,要对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渠道在本地开展的运营推广活动方案审核把关,及时收集用户意见和建议,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妥善回应公众关切,全力营造良好的推广使用环境。

三、进度安排

6月,组织医疗机构、药店和银行网点服务对象、参保群众进行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全面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注册。并筛选出电子凭证试点应用的医疗机构和药店,进行应用软硬件部署等前期准备工作。

7月,全面启动系统改造建设,按照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电子凭证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本地医保系统和试点定点医药机构系统的接入改造、客户端的设备改造,实现医保电子凭证“扫码支付”联调联试,为年底试点定点医药机构实现刷电子凭证就诊、购药和结算作准备。

8月-9月,学习省局和其他兄弟局的先进经验,举行全市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启动仪式,根据省中台对非试点城市的进度安排,适时推进医保电子凭证系统部署并与省级平台的对接,根据省局要求,确定合作银行,开通移动支付功能,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在全市医保服务大厅的应用。

完成至少2家三甲定点医疗机构和30%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电子凭证接入改造工作,实现医保电子凭证线下扫码、人脸生物特征识别等功能。

10月-11月,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实现辖区内40%以上的参保人员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每个县市区至少1家二级或以上定点医院、全部乡镇卫生院、60%的门诊统筹诊所和60%的定点药店医保电子凭证接入改造工作,实现医保电子凭证线下扫码、人脸生物特征识别等功能。

分批组织部分医疗保险定点单位进行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培训。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网站等进行多批次医保电子凭证线上和线下的使用宣传。各县市区负责做好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调工作。市、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及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完成单位内部所有工作人员的医保电子凭证激活。

12月底,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实现辖区内80%以上的参保人员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完成至少80%定点医院和90%定点药店的医保电子凭证接入改造工作,实现医保电子凭证线下扫码、人脸生物特征识别等功能。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医保电子凭证作为医保信息平台核心认证体系,是医保信息平台安全防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保服务有效开展的基本前提。市局已成立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机构,各县市区局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成立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作,制定有效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对工作推进的督导力度,建立工作激励机制,定期进行阶段性评估;统筹组织宣传推广发动工作,组织定点医药机构人员培训工作,做好相关政策解读;确保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顺利实施。(各县市区局应于6月30日前将本地区实施方案报市局规财法科黄正茂同志,邮箱:18566554@qq.com。)

(二)明确工作职责。市局已经在工作方案中列出了详细的工作时间节点和工作职责,各县市区局应认真参照分工方案(见附件2)及时开展相应工作。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责任人。各县市区局要切实加快信息系统改造,确保医保电子凭证各项功能顺畅使用。各定点医药机构要按时完成程序改造,确保对医保电子凭证功能的支持。定点药店要协调各自进销存开发商完成药店进销存、扫码机具和医保电子凭证系统对接,实现群众扫码购药、无卡支付、刷脸支付,并实时将交易明细上传到市医保局数据中心,并打印带有消费明细的票据;定点医院要协调HIS开发商做好医保电子凭证的扫码就诊、扫码支付、扫脸就诊、扫脸支付等功能,让患者实现无卡就诊、无卡支付。

(三)抓好衔接配合。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涉及主体多,覆盖人群广,改造系统多,任何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工作正常开展。各县市区局要积极向市局请示汇报,统筹协调本地有关部门、定点医药机构、系统技术公司、金融部门、微信、支付宝等相关参与方,协同推进工作开展,努力提升推广社会参与度,确保各方能按统一的施工表、路线图高质高效落实到位,确保出现的问题能及时有效解决。

(四)加强督导考核。市局将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和领导包片督导机制,采取半月一调度,一月一汇总,明察暗访的方式督导推动工作开展,定期通报各县市区局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迅速、措施有力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各县市区局要对照市局所列工作方案进度,采取挂图作战、倒排工期方式,逐项强力推进工作开展。市局将根据调度统计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定期通报各县市区局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1.市医疗保障局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机构

2.医疗保障部门及相关企业分工 

 

附件:1

 

市医疗保障局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机构

一、成立市局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小组

组  长:柳 怀

常务副组长:张世愚

副组长:李胜军、徐焕斌、胡晓华、谭  星、李大力

成  员:陈望星、陈志宇、康云华、李华强、杨 湘、赖优良、肖孚长、黄三星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局规划财务法规科、医保事务中心信息科共同承担,负责医保电子凭证推进牵头协调工作。陈志宇兼任办公室主任、黄三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为刘隽夫、高璇、黄正茂、周远辉、余昭容、曹颖、李科、贺令、张科。陈志宇同志为岳阳市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联络人。

二、市局实行领导包片督导机制

为确保全市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成效,市局实行领导包联县市区,包联县市区按照岳医保党发〔2020〕6号文件的安排划定。

市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县市区局工作安排表

 

联点领导

联点县市区

柳  怀

平江县

张世愚

华容县

李胜军

岳阳县、汨罗市、岳阳楼区(含南湖新区)

徐焕斌

湘阴县、屈原区、君山区

胡晓华

临湘市、云溪区、经开区

附件2:

医疗保障部门及相关企业分工

 

一、市县区局(由包联县市区局领导负责督查)

(一)县市区6月20日前及年度完成激活电子凭证任务数

 

县市区

参保人数

(万人)

6月20日前激活任务数

(万人)

年底激活任务数

(万人)

湘阴县

61.07

9.16

24.43

平江县

96.64

14.50

38.66

临湘市

44.2

6.63

17.68

屈原管理区

7.49

1.12

3.00

岳阳楼区

69.56

10.43

27.82

华容县

59.53

8.93

23.81

汨罗市

57.45

8.62

22.98

君山区

23.25

3.49

9.30

岳阳县

63.16

9.47

25.26

云溪区

15.02

2.25

6.01

经开区

15.49

2.32

6.20

南湖新区

2.85

0.43

1.14

市本级

33.19

4.98

16.60

岳阳市

569.3

85.40

222.88

 

(二)配合上传本地参保人员基础信息。组织本地参保人登录医保电子凭证移动终端,认领激活电子凭证。

(三)组织本地开发商进行医保信息系统改造,接入省医保

凭证中台。

(四)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所辖统筹地区,可选择就诊量较高、信息化基础较好、承担医保信息化试点任务意愿较强的定点 医药机构作为医保电子凭证应用试点,积累经验后快速全面推广。

(五)组织宣传推广医保电子凭证。

二、定点医药机构

(医药价格服务科负责督查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事务中心个人账户特殊人群管理科负责除特门外的市直定点药店、医疗审核科负责市直特门药店、结算科、财务科负责市直定点医疗机构;政务中心医保窗口负责向办事群众宣传推广)

(一)建设电子凭证应用环境,包括定点医药机构HIS系统改造,配备识读终端。

(二)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选定合作银行并开通交易账户,用于接收参保人凭码结算的自费金额。

(三)组织宣传推广医保电子凭证。

三、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渠道(局规财法科、医保事务中心信息科负责对接)

(一)完成与省医保电子凭证中台的对接,实现电子凭证激活、展示,以及信息反馈、移动支付等功能。

(二)配合定点医药机构完成识别终端设备铺设。

(三)配合宣传推广医保电子凭证。

四、合作银行(市局规财法科、事务中心结算科负责对接)

(一)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配合合作医院完成HIS系统改造、铺设识别终端。

(二)做好自费支付接口的对接开发和联调。

(三)配合宣传推广医保电子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