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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4-02 15:38 浏览次数:952

岳医保发〔2020〕14号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税务局

关于印发《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专项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税务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医保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小康决胜年的有关决策部署,推动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按照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医保发〔2020〕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推行全面参保登记,摸清参保底数,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征缴力度,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法律和政策规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确保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征收任务达标,全市常住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按照2018年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确定2020年征缴任务:(人数单位:万人)

 

序号

单位

常住人口数

基本医疗保险最低应参保人数(按常住人口的95%)

1

岳阳楼区

68.5

65.1

2

经开区

17.4

16.6

3

南湖新区

5.2

5.0

4

君山区

26.1

24.8

5

云溪区

19.2

18.3

6

屈原管理区

8.8

8.4

7

平江县

99.6

94.7

8

岳阳县

74.4

70.7

9

华容县

73.6

70.0

10

湘阴县

71.0

67.5

11

临湘市

52.2

49.6

12

汨罗市

63.6

60.5

 

合计

579.7

550.8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排未参保人员底数。医保部门负责对各类用人单位及从业人员的职工医保参保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工情况进行逐户摸底调查,掌握参保状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村组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对辖区内城乡居民参保情况开展入户调查登记,拉网式摸排未参保人员。

(二)全面推行医保基础数据信息化管理。医保部门牵头建立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库,加强与公安部门的信息共享,以身份证号码为基础,进行数据清洗,切实解决基础数据缺失错误、重复参保、数据内涵不一致等问题,确保数据传输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税务部门负责做好信息反馈,并配合医保部门建立多渠道动态更新基础数据机制。

(三)全面落实参保帮扶政策。医保部门负责定期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进行信息交流和比对,及时掌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参保情况,全面落实医保扶贫政策,将各类困难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医保保险范围。落实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政策。

(四)不断完善医保制度建设。医保部门负责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制度,完善医疗救助办法,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政策衔接,健全医疗救助对象精准识别机制,探索建立医保扶贫长效机制。落实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理规程,简化住院报销流程,尽快实现以居民身份证作为唯一必要证件办理住院报账。全面落实门诊统筹、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大病保险政策,提升参保人员的获得感。严厉打击骗取套取医保基金行为。

(五)全力推进参保扩面和费用征缴。根据排查掌握的情况,医保部门与税务部门分别就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未参保的情况针对性采取扩面和征缴措施,全力提升参保率和征缴率。医保部门同时负责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以及其他享受政策减免的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参保工作。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0年3月31日前)

1.建立推进基本医保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基本医保全覆盖工作的领导,并按照省、市两级方案制定具体工作举措,明确各方责任。市医保局、市税务局联合成立“基本医保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市医保局局长张世愚同志任组长,市医保局副局长李胜军同志、市税务局总经济师何国祥同志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医保局,李胜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和推进具体协调工作。各县市区局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高效开展。

2.按照《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医保函〔2020〕16号)等文件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工作和基本医保参保基础信息专项清查工作。

3.全面落实门诊统筹、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大病保险政策。

(二)摸底阶段(2020年4月30日前)

1.医保部门应与同级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密切合作,全面清理摸排贫困人员参保情况,不留死角,确保所有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2.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将已参保人员数据与公安、教育、民政、扶贫、社保等部门的数据进行比对后,制定摸底排查实施方案。

3.开展对城乡居民的摸排。依托街道、社区、村组基层工作人员组建入户调查队伍,结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并排查,分门别类、突出重点,不留死角,对没有参保的居民造册。

4.开展对企业职工的摸排。医保部门对各类企业的从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用工情况进行逐户摸底调查,对没有参加职工医保也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登记造册,跟踪管理。

5.建立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加强医保与税务部门数据信息共享,结合申报缴费、待遇享受等经办工作,有针对性地采集、核对参保人员相关数据信息,在医保业务系统进行补充、更新。

(三)征缴阶段(2020年5月31日前)

1.医保、税务部门根据摸排掌握的情况,对既没有参加职工医保也没有参加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按照缴费人自主选择,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推进参保缴费工作。医保部门负责进行参保登记,数据传输和职工医保征缴工作;税务部门负责接收数据、发动社区、村组等基层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征缴任务。

2.大力开展“基本医保全覆盖”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调动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引导城乡居民参保意愿,营造全面参保的良好舆论氛围,为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打好基础。

3.医保部门深入开展以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为核心的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确保统筹区基金运行安全和医疗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

四、考评考核                

“基本医保全覆盖”已纳入省直单位、市州重点工作绩效评估和县市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考评,市医保局和市税务局将从4月开始对各县市区的征缴进度实行一周一通报;市政府实行一月一通报,对2020年6月30日仍没有达到常住人口95%的县市区将按规定进行考核扣分,并召开现场会,分析讲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税务局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