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量农村劳动力,尤其是青壮年劳动力的外出打工,农村的一个特殊群体——留守妇女形成了。农村留守妇女占农村家庭68﹪以上。留守妇女不仅要承担沉重的农田劳动,还要赡养老人、照顾孩子、做繁重的家务。高强度的体力劳动使她们的健康受到了损害,身体处在透支状态,个人情感生活也存在诸多问题。为了更好地了解她们的境况,消除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因素,乡妇联和各个包村干部在2009年3月对全乡的农村留守妇女情况做了一次调查。其中农村留守妇女面临的问题有:
问题一:家庭负担过重。丈夫外出后,留守妇女“身兼数职”,在家务劳动、子女教育、赡养老人和从事农业劳动等方面的负担加重了。子女的教育问题是留守妇女最担心的问题之一。有43.8%的留守妇女认为丈夫外出后,子女教育是她们遇到的最大困难;大多数农村留守妇女只顾农业生产和家务劳动,而忽视了子女的教育,造成了留守儿童多,留守儿童问题多。另一方面是丈夫外出打工,留守妇女遇到的最大挑战来自农业生产劳动,只有16.9%的留守妇女在农业生产方面没有遇到困难,而这些村妇家里耕地一般较少,且农活都是和公婆一起做。
问题二:情感、婚姻危机。不少专家学者认为外出务工对他们的婚姻带来很大的冲击,几乎所有的论文和调查报告都强调了农民进城打工与离婚增加之间的高度相关关系。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长期的分居给夫妻双方带来的感情上的和生理上的影响。据调查,随着外出打工人员的增多,这类的离婚案和妇女维权案例有所增加,空间距离的扩大阻碍了夫妻情感的交流,增加了双方的相互猜疑,导致感情危机。仅2008年,永济乡离婚案件为32件,作为一个常住人口不足8000人的小乡镇,这就很好地说明留守妇女的婚姻家庭遭到了威胁。另外,流动也为外出方增加了接触异性的机会,客观上为那些自认为当初没有找到理想配偶的人提供了重新选择的机会。留守家庭的婚姻质量不如非留守家庭这是显而易见的,虽然他们的经济状况大多数更好。
妇女是目前农村最大的劳动力资源,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关系到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留守妇女面临的巨大压力和困难,我们必须正视这一问题,并通过各种方法、途径来消除或降低不利影响。
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妇女的问题,就是减少留守妇女的人数,使夫妻双方在同一地方实现就业,这样也就不存在留守问题,同时也消除了对留守儿童产生的一些消极影响,留守儿童的问题也迎刃而解。这是治本之策。有两种途径可以达致这一目标:一是留守妇女进城,与丈夫在同一城市务工,儿童随其父母就读;二是丈夫回乡,实现就近就业。政府应营造更有利于家庭式流动的环境,为留守妇女提供各种帮助和保障。一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培训,以技术培训为主。留守妇女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绝大多数没有接受过相关的培训,就是接受技术培训,也不能完全运用科学技术,这是她们在城市实现就业的制约因素之一,因此以此为突破口可以提高其就业能力。其次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农业技能培训,增加她们农业生产的技术含量,也可以增强其对抗农业生产困难的能力。基层要及时提供各种援助,以维护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要培养她们的法律意识等各方面的综合素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另一方面,增加农民本地就业机会,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就地转移农村劳动力,从而减少农村留守家庭,这也是解决问题的重要措施。
但是,通过上述途径——农村妇女进城和农民回乡来解决留守妇女问题,在短期内是不可能实现的。唯一是为留守妇女提供所需的援助和支持。在流出地,要充分发挥社区功能,开展针对留守妇女需要的社区公共服务,增强她们的社会参与意识。子女的教育问题是他们面临的最大的困难之一,社区可建立家教咨询站和家教服务部,由一些退休教师或老党员提供服务,还可以举办一些教师家长经验交流活动;可成立一些互助组织,如劳动协作组织以解决他们面临的农业生产困难,在农忙时共渡难关;要利用村活动室,将农村妇女组织起来,破除封建思想,挖掘地方传统娱乐,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既可以丰富她们的精神生活,又为她们交流情感、相互学习提供了便利,此外还应开展一些集体娱乐和服务为一体的活动,为她们提供一些法律咨询和维权方面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