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针对妇女暴力日。
暴力侵害妇女和女童是当今世界上最普遍、最持久和最具破坏性的侵犯人权行为之一。然而,在纵容、沉默、污名化和羞耻等因素的笼罩下,大多数此类暴力行为仍未得到报告。
此类行为通常以身体、性和心理暴力的方式表现出来,包括:
亲密伴侣暴力(殴打、心理虐待、婚内强奸、杀害女性);
暴力和性骚扰(强奸、强迫性行为、不受欢迎的性挑逗、儿童性虐待、强迫婚姻、街头骚扰、跟踪、网络骚扰);
人口贩运(奴役、性剥削);
切割女性生殖器;
以及童婚。
其中亲密伴侣暴力(家庭暴力)是我国女性面临的最主要的暴力伤害来源。
据全国妇联统计,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平均每7.4秒就会有一位女性受到丈夫殴打;我国每年有15.7万妇女自杀,其中60%妇女自杀是因为家庭暴力;家暴致死,占妇女他杀原因的40%以上;面对暴行,女性平均被虐待35次才选择报警。
2016年3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提供了法律保障。
为提高我区群众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意识,减少针对妇女暴力尤其是家庭暴力的行为,2019年11月25日,君山区妇联在全区开展了专题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覆盖全区各街道、乡镇,通过悬挂横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标语、发放宣传册等方式营造了浓厚的氛围。同时,妇联工作人员积极为居民讲解相关政策知识,有效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政策知晓率。
如果不幸受到家庭暴力的伤害,我们应该怎么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