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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岳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设置情况

编稿时间: 2020-12-11 09:42 来源:市直机关工委 浏览量:1次 

(一)办公室

负责制订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工委综合性文件和领导有关讲话的起草工作;负责综合和反映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情况及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要会议、重大政策的情况;负责市直工委重要决定、决议的督办、检查、落实和协调工作;承办机关人事、劳资和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档案、文印、会务、接待、日常值班、保卫和保密工作;负责财务、行政后勤事务和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市直机关落实有关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二)组织部

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和教育工作;按照市委部署安排,检查、督促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了解和反映市直各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承办市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及所属基层党委设置的审批,负责市直各部门机关党委正副书记和市直工会工委、市直团工委、市直妇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任免和培训工作;指导市直各部门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收缴和管理市直机关党费;指导协调市直机关培训中心的教学计划安排,负责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副科以下(含副科级)党员干部的培训工作;了解和掌握市直机关干部教育工作情况,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干部教育的动态、建议和要求。


(三)宣传部(加挂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市直机关普法工作办公室牌子)

负责市直机关党的思想建设和党的宣传工作,抓好各单位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指导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市直机关做好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市直单位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和建议,协助工委组织部开展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下党员干部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市直机关普法工作;承担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的综合指导、检查和评比工作。


(四)市直纪工委

负责市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党组织、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员进行遵守党的纪律的教育;协助和组织有关单位查处、审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的重要案件;按照审批权限,决定对党员的处分,受理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处理来信来访工作。


(五)市直工会工委

负责市直机关各工会的组织建设;指导市直各机关工会围绕两个文明建设开展各项活动;负责检查督促市直各机关工会履行教育、维护、建设和监督职能的情况;负责市直机关工会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各机关工会经费的划拨、收缴、检查和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