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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委编办严把“三关”切实提升“三定”规定工作质量

编稿时间: 2021-04-27 02:02 来源: 行编科 浏览:

    “三定”规定是部门履行职能的重要依据,岳阳市委编办高度重视,把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工作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精心组织,严把“程序关、内容关、格式关”,切实提升“三定”规定工作质量。

一是严把程序关。按照先确定职责、核准编制、核定职数,再拟定报送、审核沟通、批准印发的程序,有序推进“三定”规定工作。市委编办认真审核、研究论证、沟通协调、修订报批,并采取走上门、请进来等形式,加强与部门沟通协调,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确保达成一致后按程序提请研究印发。

  二是严把内容关。坚持质量重于进度,内容重于形式。在主要职责上,做到“四个对照”,即对照部门原“三定”规定,对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行政职能回归情况,对照上级对口部门新“三定”规定,对照部门“权责清单”,确保职能职责界定准确无遗漏。在内设机构上,根据核定编制数按比例核定内设机构数量,整合职能相近的科室,尽量实行综合设置,避免出现一人科室和“官多兵少”问题。规范科室名称,尽量体现所承担职责任务的特点,并易于称谓和对外办事。

    三是严把格式关。坚持做到“三个规范”,即规范“三定”体例,参照中央和省直机关“三定”规定,一律按照法规规章的体例撰写,切实提高“三定”规定的权威性;规范内容布局,依次按总则、主要职责、职能转变、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其他事项、附则七大块按条款列出,使其符合机构编制法定化要求;规范文本格式文字表述,杜绝错字别字、逻辑不清、格式不对等问题,力求文字准确无误,言简意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