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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程序及规范编稿时间: 2016-11-17 05:50 来源: 未知 浏览:
1、机构编制实名制就是通过建立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台帐,把“三定”规定核定的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和实有机构、人员一一对应起来,并向社会进行公示,以实现机构编制决策与执行、监督、反馈紧密联系的管理制度。
2、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由机构编制实名制和信息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等科室配合。
3、机构编制实名制以中央编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为数据管理平台。
4、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均建立《机构编制管理证》,管理证信息与数据库信息相一致。
5、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数据更新,信息库存数据更新应与编制管理证同步进行。新进人员列编后必须按要求提供新进人员信息,及时登录信息;各行政事业单位减员空编,包括调离、离退休、在职死亡、辞职、辞退、解聘等,必须遵照以下流程进行:由单位人事科填写减员空编情况统计表,每月底报市委编办相关业务科室,由机构编制实名制和信息管理科汇总后函告财政局调整工资统发人员名单,并登陆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调整相关信息。机构信息的变动包括新设机构、机构升格、机构更名、机构编制增减、经费形式调整、机构撤销等,均以市委编办正式文件为依据。每月初由机构编制实名制和信息管理科、行政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各派一名信息员共同核对机构编制信息,机构编制实名制和信息管理科信息员牵头衔接落实。
6、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采集完成之后,逐步实现内网与外网、内部业务处理与对外信息发布、业务审批等自动处理,实现与财政预算管理、组织人事管理的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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