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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编制管理程序及规范

编稿时间: 2016-09-15 05:51 来源: 未知 浏览:
    1、公务用车编制是配备公务用车的依据,是最高控制数,不是车辆的必配数,使用公务用车编制必须经过审批。
  2、实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的依据:
  根据《岳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岳办发〔2009〕7号)的规定对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公务用车编制数的核定既要保证单位工作的需要,又要考虑节约财政开支,还要综合考虑单位职能职责的配置、核定的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数等因素。
  3、公务用车编制定编工作程序和要求:
  (1)公务用车编制定编工作程序
  相关科室根据《岳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调查后提出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方案→办分管领导审查→办主任会议审核→市公务用车管理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市委编办下达公务用车编制通知。根据《岳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暂行标准》要求,建立公务用车编制台帐。
  (2)工作要求
  基本数据准确,核算项目清楚,审查程序到位,结果有据可查,台帐适时更新。
   4、公务用车编制用编工作程序和要求:
   (1)公务用车编制用编工作程序
  单位申报→相关科室调查并提出建议→分管办领导审核→编制数内购车和购生产性用车的,报办主任会议审定;超编制数购车或申购特殊业务用车的报公务用车管理联席会议审定→根据办领导或联席会议的审批意见,按性质核发公务用车编制通知单。按单位名称、车牌号码、品牌型号、车辆类型、排气量、购车时间、购车价格、购车用途、发动机号和车辆识别代号等项目建立公务用车车辆台帐。
  (2)工作要求

  单位公务用车情况必须细致准确真实,台帐应适时更新,实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