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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出台园区与国企人员流动调配办法

编稿时间: 2023-11-16 10:30 来源: 园区科 浏览:

 

园区与所属国企同为经济发展主阵地,如何依法依规加强干部双向交流锻炼,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热情,近日,岳阳市委编办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印发了《市管产业园区与所属国有企业人员流动调配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服务保障“管委会+公司”市场化机制安全稳妥运行,推动园区与所属国企“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办法》严格遵循中央和省关于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国企领导人员队伍建设以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相关政策法规精神,坚持解决巡视整改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规范管理与促进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坚持先行先试与防患风险相结合,对园区与所属国企人员流动调配的实施范围、基本原则、责任分工、资格条件、程序手续等作出具体规定,共十四条。

《办法》严控了实施范围,明确仅限市管产业园区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人员)提拔或交流到所属国有企业,以及将上述人员中在所属国有企业任副总经理及其他相当层次以上职位的,通过公务员调任或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择优调回市管产业园区机关事业单位。

《办法》严把了资格条件,综合考虑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流动调配相关规定,对园区与所属国企之间“调出”或“调回”人选的学历、年龄、任职年限、工作经历、业绩贡献等分别作出规定,强调坚持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坚持从严掌握、择优任用。

办法》规范了“出入”手续,明确从园区“调出”至所属国企人员需按规定及时办理出编手续,不再保留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将组织、人事等关系全部转入所任职的国有企业。“调回”人员由园区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任职、入编等手续和组织、人事等关系

法》严明了责任分工,强调园区与所属国企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由园区党工委承担主体责任,组织、编办、人社等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加强业务指导、执行情况评估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