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弼时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1-19 12:00
任弼时(1904~1950),原名二南,学名培国,今汨罗市弼时镇人。出生于教师家庭,7岁入学读书,后就读长沙明德中学、长郡中学。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积极参加各种爱国活动。1920年加入毛泽东、何叔衡等组织的俄罗斯研究会。8月,赴上海外国语学社学习俄语,参加陈独秀等发起组织的上海工读互助团和上海马克思主义研究会活动。1920年在上海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1年春,入莫斯科东方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学习,改名弼时,1922年1月转为中共党员。7月,作为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正式代表,参加在莫斯科召开的少共国际第四次代表大会。这年秋,奉命回国。1925年1月,当选为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执行委员、组织部主任,5月任团中央代理书记,9月任团中央书记。在党的“五大”上,被选为中央委员。在党中央“八·七”会议被选为临时中央政治局委员。11月,主持共青团中央扩大会议,并代中共中央起草第47号通告。1928年初,调中共中央工作,在莫斯科召开的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委员。10月,受党中央派遣到安徽巡视工作,不幸在南陵被捕,但始终没有屈服,也没有暴露身份,后经党组织多方设法营救而获保释。出狱后,任江苏省委委员,11月又被盯梢的特务逮捕,敌人用电烙铁在他背上烙出两个拳头大的窟窿,他坚强不屈,始终没有吐实,后由党组织营救出狱。1930年春,党中央调他到武汉任中共中央长江局委员、湖北省委书记兼武汉市委书记。1931年1月,在中共六届四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3月,党中央派他和王稼祥、顾作霖组成中央代表团,到江西中央苏区工作,任苏区中央局委员,兼组织部长,曾一度执行过王明、博古的“左”倾政策,批判毛泽东的所谓“右倾”错误,排斥毛泽东在党和红军中的领导地位,但他对毛泽东没有作组织结论,留有余地。为此,1933年5月被免其中央委员和组织部部长职务,派往湘赣苏区任省委书记。1934年1月,在党的六届五中全会上继续当选中央政治局委员。
1934年8月,任红六军团军政委员会主席,10月,任二军团政委,开创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配合中央红军进行长征。
1935年10月,与贺龙率部突破国民党的包围,离开根据地继续长征。1936年7月初,任红二方面军政委,此时张国焘已另立“中央”,由于朱德、任弼时、贺龙、刘伯承等对张国焘的坚决斗争和说服,迫使张国焘暂时放弃分裂企图,取消“中央”,同意北上,从而推动红军三大主力的胜利会师。
1936年11月,任红军前敌总指挥部总政委。12月,与朱德率部重创胡宗南第一师和第七十八师3个旅,极大地影响了东北军和西北军。“西安事变”发生后,为促其和平解决,除与朱德指挥红军主力打击南京政府亲日派对西安的进攻外,还对张学良、杨虎城部队做了许多说服工作。
1937年3月,参加政治局扩大会议,对张国焘的右倾分裂主义错误进行系统的揭发批判。8月被选为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红军改为八路军后,任政治部主任。10月,任中央军委总政治部主任。同年秋,与朱德、彭德怀率八路军总部赴五台山、太行山开辟抗日根据地。
1938年春,任受中央委派去莫斯科,任中共驻共产国际负责人。多次向《共产国际》、《真理报》、《红星报》撰文,介绍中国革命的情况及经验,用大量事实宣传介绍毛泽东,基本肃清了王明错误路线在共产国际的影响。在共产国际工作2年多,将中国领导人的重要文章译成俄文,向国外介绍,将《苏联共产党(布)历史简明教程》译成中文,送回国内出版发行。
1940年3月返回延安,即参加中央书记处工作。9月,任中共中央秘书长,负责书记处常务工作,成为党中央核心领导成员之一。
1944年5月,参加党的六届七中全会,是起草《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专门委员会的负责人。
1945年4月,在中共“七大”会议上,当选为政治局委员和书记处书记。解放战争时期,与毛泽东、周恩来一起参与许多重大决策,一起转战陕北,协助指挥西北和全国的解放战争。
1948年4月率中央机关随毛泽东、周恩来离开陕北进抵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和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等一起指挥辽沈、平津、淮海三大战役,并筹建新中国。1949年3月,移驻北平。不久,他亲自领导召开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和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中央在大会上作政治报告,被选为团中央名誉主席。1949年11月因病情恶化,去苏联治疗。1950年5月,病情基本稳定即回国。10月27日,患脑溢血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