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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1-15 12:00
2月18日 湖南第一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湘阴县洞庭围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全社127户,469人,1577亩耕地。农业社实行土地归公,统一经营,按劳取酬的分配制度。
2月23日 各县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湘潭专区公布的基层选举工作计划实施大纲,成立县选举委员会。为了发动和组织选民参加选举,抽掉和训练大批干部参加基层选举和指导人口登记工作。至本年4月底,基本结束。
3月18日 城陵矶发生反革命分子纵火案,烧死妇女、小孩8人,烧毁房屋422间,受灾群众323户。3月19日,湘潭专署专员华国锋和省有关厅领导干部15人到岳阳慰问受灾群众。
5月至7月 湖区各县遭受百年不遇特大洪水。三个月连降暴雨10来次,降雨量最多的县有1500毫米,超过常年平均降雨量的2—3倍,洞庭湖城陵矶水位达34.55米,造成内涝外洪,大部分堤垸溃决,受灾人口近100万,受灾面积达200万亩。其中华容、湘阴、岳阳三县损失尤为严重。仅华容县就有70万亩农田失收,因灾害导致的疟疾、痢疾、感冒等疾病流行,死亡203人。山区县平江因山洪暴发,损失也非常严重。据统计,淹田土10万亩,冲垮塘、坝、圳、堰6000多处,桥梁200余座,倒塌房屋23998间,死亡78人,伤76人。灾害发生后,各县委、政府全力组织群众救灾,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6月中旬至8月上旬 各县先后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宣传讨论。分两段进行:前一个月主要在党政机关、部队、人民团体、国营企事业单位进行,后一个月着重在城乡广大群众中开展。宪法草案的讨论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觉悟,增强了法制观念。
6月至7月 各县先后召开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研究“积极发展农业互助合作、组织农民生产自救和积极做好农村供销工作”的问题和选举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9月18日 各县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棉花和棉布实行统购统销,生产生活用布,实行按计划凭票供应,至1984年取消。
本年 根据省委关于农业互助合作工作的部署,各县互助合作运动的方针是重点办好农业生产合作社,大量发展临时性、季节性的互助组,积极培育和发展常年互助组,团结带动单干农民发展生产,农业合作化进人普遍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阶段。年初,临湘、岳阳、平江、华容县已建初级社3至6个。至年底,农业合作社有了较大的发展。仅湘阴县已建农业合作社132个(含渔业社2个、林业社1个)、信用合作社109个。
冬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和省军区《关于洞庭湖堤垸修复工程动员令》,华容、湘阴、岳阳县分别成立修复工程总队,组织近千名干部、10万民工参加修复。到1955年2月胜利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