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院
来源:本室 日期:2022-01-17 11:10
【概况】 2020年,全市法院系统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市县两级法院受案71769件,办结6.98万件,结案率97.31%;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市中院)受案8698件,办结8462件,结案率97.29%。市中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新闻舆论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市中院、君山区法院、岳阳县法院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检;屈原管理区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全省法院诉源治理、打击拒执两个现场推进会在岳阳市召开。
【执行工作】 2020年,全市法院系统受理执行案件21942件、执结21369件、执行到位28.9亿多元,执行率排全省法院第二位。加大联合信用惩戒力度,牵头出台查控被执行人、打击拒执罪若干规定,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建立联动机制,纳入失信“黑名单”5051人,限制高消费10846人,罚款187人次,司法拘留790人次,以拒执罪判刑16人;云溪区法院对贱卖豪车、规避执行的罗某依法惩戒,罗某一次性还清欠款200多万元。集中开展涉农民工工资、金融债权、特殊主体等六类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100多万元,敦促机关单位、公职人员履行到位8000多万元,为金融机构收回借款2.1亿元;汨罗市法院综合运用执行举措化解债务纠纷,为诚晟融资公司追回欠款1000多万元;市中院妥善处置岳阳干鲜水果市场451个门面归属、标的额9000多万元的系列案件,化解重大群体性信访事件,保障商业区域配套升级。深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运行,对执行案件实行“三统一”管理,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审结执行异议、复议等案件509件。市中院、临湘市法院、湘阴县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集体。
【诉讼服务】 2020年,全市法院倡导多元解纷,助推诉源治理大格局形成,争取把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指标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设立26个诉源治理工作站,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全市法院收案数同比下降12.6%。争取省财政支持,投入3700万元用于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改造,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自助立案3426件,当场立案率99%,跑出诉讼服务“加速度”。深化“分调裁审”改革,市中院成立以资深法官命名的“陈玉香调解工作室”,全市组建13个速裁团队,开通人民法院调解、鉴定等10个网上服务平台,诉前调解案件1.2万多件。华容县法院强化“三调联动”,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次”,成功调处纠纷900多起。平江县法院立案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司法监督】 2020年,全市法院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代表建议办理等工作情况,市中院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执行工作整改、员额法官履职的评议,被评议的员额法官满票通过,办理的代表建议满意率100%。加强代表联络工作,建立结对联络机制,定期上门走访、寄送《汇报专刊》,先后邀请351名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接受政协和检察机关监督。主动向政协、各民主党派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办理政协委员提案,邀请政协委员视察座谈215人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审结抗诉案件17件,维持原判4件,撤诉3件,指定再审、发回重审和改判10件,主动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司法公开平台公布审判流程信息4.2万多条、裁判文书7.2万多份,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7611场次,开展庭审网络直播1.9万多场次,举办巡回审判、法治讲座、法院开放日等229场次。依托“一网两微多端”宣传平台发稿5200多篇次,市中院官方网站发稿量居全国中级法院前三位。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安排专人阅评网络舆情,公开回复网民意见,实现司法和舆论良性互动。
【刑事审判】 2020年,全市法院依法审理各类刑事案件,助力平安岳阳建设。审结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02件181人,市中院判处残忍杀害一名女童、在逃23年的被告人胥某雨死刑。审结非法集资、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犯罪案件52件212人,岳阳县法院审理涉案金额33亿元的“东霖国际”特大网络传销案,首犯张某玲等45人受到刑事处罚。审结毒品犯罪、组织卖淫、开设赌场等案件647件934人,依法对李某瑞等7名毒贩执行死刑。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37件42人,市中院作出的原长沙轨道交通集团董事长彭某峰夫妇违法所得没收刑事裁定,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设立该程序后,全国首例被欧洲国家承认、执行的地方法院裁判文书,受到中纪委、最高法院的肯定。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100多件,对其中420名罪犯从严控制减刑幅度或不予减刑假释。
【法院扫黑除恶】 2020年,全市法院系统开展“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专项行动,三年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95件716人、“保护伞”案件15件16人,依法追缴、罚没涉案资产4.5亿多元,发出司法建议79份。全国扫黑办督办的“7·24”专案全部审结,长江岳阳段非法采砂基本禁绝。市中院一审判处廖某斤、涂某波、孙某海3名被告人死刑,判处徐某等7名被告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市中院、临湘市法院、湘阴县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2020年11月3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廖某斤等29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法院服务大城市建设】 2020年,全市法院审结合同纠纷案件2.58万件,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84件,知识产权案件409件,两个民营企业司法保护案例入选全省法院服务“六稳”“六保”十大典型案例。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市律协联合举办破产理论与实务研讨会,稳妥审结涉企业破产、金融借款等案件1778件。市中院审结并执行洞庭新城与恒大地产总标金额8亿多元的合同纠纷系列案,服务湖南自贸区岳阳片区建设,出台16条专项实施意见,设立全省首个“自贸区国际商事巡回审判庭”,为片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召开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一周年新闻发布会,联合市法学会举办“屈原杯·行政诉讼法实施30周年论坛”,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审结行政案件1583件、拆迁案件525件、国家赔偿案件22件,妥善化解己内酰胺搬迁、巴陵大桥市场周边整治、西环线建设等重大项目中的行政纠纷。岳阳楼区法院抽调4名法官,常年服务中心城区项目建设,为棚改清零等工作发挥重要作用。市中院7日内审结市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诉罗某等物权纠纷系列案29件,保障西环线建设快速推进。
【法院服务生态环保】 2020年,市中院发挥“三审合一”“二审合一”环境资源专业审判优势,聚焦长江、洞庭湖生态保护、十年禁渔等领域,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43件、判处刑罚414人,判决放流鱼苗3300多万尾、补种复绿96.67公顷,3篇案例被最高法院白皮书采用;市中院判处非法收购、出售珍贵野生动物的谢某达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承担生态修复等费用10万元。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年”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生态环境联动保护等3个指导性文件,举办“第二届洞庭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高峰论坛”,开展“4·22”世界地球日、“6·5”环境保护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人民法院报》头版报道岳阳法院《良法善治护佑“长江之肾”》工作经验。
【法院服务民生工程】 2020年,全市法院审结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案件13件,对销售“非洲猪瘟”猪肉的刘某等7名被告人判处实刑,总罚金380万元,有效维护“米袋子”“菜篮子”“药瓶子”安全。审结教育、医疗、住房、就业案件4336件,在家事审判中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84份。统一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审结交通事故案件3180件,解决农村与城镇居民“同命不同价”问题。服务“三农”工作,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流转、相邻权纠纷等案件182件,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规范工作程序,为41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84万元,缓、减、免收诉讼费980万元。
(李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