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立法
来源:本室 日期:2022-01-17 11:19
【《岳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颁布施行】 2019年11月5日,岳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岳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简称《条例》),11月28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分总则、村庄规划和宅基地管理、申请和审批、建设和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7章33条。《条例》把岳阳市“空心房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及“五有三到场”等具体工作方法上升为法规内容,同时严格监管程序,对审批程序、申请建房条件、不予批准的情况等内容作出细致规定,并对相应的违法建设行为设定法律责任,为规范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提供法治保障。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颁布施行】 2020年1月9日,《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简称《条例》)由岳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3月31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分总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地方性法规的报批、公布和解释、其他规定和附则6章51条。《条例》着眼规范地方立法程序、建立健全地方立法的制度机制、明确地方立法的主体责任,为进一步依法科学行使地方立法权、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提供法治保障。
【《岳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施行】 2020年8月28日,《岳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简称《条例》),由岳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9月25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分6章43条。包括总则、鼓励与倡导、规范与遵守、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对文明行为提出的新要求,使用公勺公筷、佩戴口罩、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等一些防控疫情的做法纳入立法当中,同时把《岳阳市民文明公约》和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文明餐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禁止车窗抛物、禁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特色工作融入法规。《条例》规定在公场所禁止区域和公交通工具内吸烟的法律责任,该条是岳阳市创造性条款。
(谢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