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
来源:本室 日期:2020-12-04 09:36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2019年,市纪委监委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制定《2019年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牵头落实“集中办理一批信访举报、挂牌督办一批问题线索、查处通报一批典型案件、重点巡察一批职能部门、直接约谈一批责任人员、督促建立一批长效机制、宣传推介一批典型做法”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一季一专题”等治理机制,持续传导压力、形成震慑、推动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现问题线索2104条,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47起,立案493件,处理718人,党纪政务处分387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追缴违纪资金1624.0543万元,上缴财政1431.5369万元,退还群众资金160.1037万元。
【市纪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9年,市纪委监委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采取建立双向移送、双专班和双反馈机制,以及领导包案制、提级办理制、挂号销号制推进全市打伞破网工作。全市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793件,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12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9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重点查处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苗某光、汨罗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周某等系列案件。以扫黑除恶中央督导和“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为导向,大力推动问题整改,主办中央督导组交办件39件,配合办理中央督导组交办件14件,全部呈报办结,立案11件21人。
【“洞庭清波”专项整治】 2019年,市纪委监委贯彻落实“全域思考、整体施治、各司其职、一体推进、监督检查、问责通报、整章建制”的要求,开展“洞庭清波”专项整治,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排查起底问题。通过实地督查、发函督促等方式,结合《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整改任务,排查全市排污排渍口94个,建立基础数据库;梳理涉及11个行业部门、13个县市区、10个领域的重点问题清单163件。督办重点任务。细化分解631件工作任务,“面对面”向市直相关部门、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人发函督办,实行“挂销号”管理。挂牌督办突出问题。跟踪督办省联席会议确定的3个突出问题和公开督办市联席会议确定的10个突出问题。牵头组织发改、财政、审计、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环保项目和资金专项检查。牵头开展对扬尘治理不力问题的问责,通报批评20人、诫勉3人。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定《关于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协助市委落实省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条措施》,牵头组织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委组织部成立督查小组,采取分级分片负责、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督进度、找问题,下发通报2期,传导压力,督促整改。巩固拓展纠“四风”成果,制定《2019年纠“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采取教育提醒、交叉互查、通报曝光等方式做实做细监督,分期分批公开通报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16批75人。持续深入治陋习、树新风,联合宣传、民政部门开展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明察暗访4次,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问题15件,公开有奖举报制度。联合公安机关开展公职人员打牌赌博问题专项治理,查获违纪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19人。
2019年7月11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培训
【贯彻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 2019年,市纪委监委就巡视整改开展三轮“全覆盖”式实地督查,下发督办函46份,通报2份,现场交办问题47个,限期交账问题91个,约谈18人。开展“8+2”专项整治,成立专人专班,采取会议、通报、督查、约谈等方式,推动“8+2”专项整治有序有效推进。落实“两个责任”,协调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绩效评估指标制定、日常督查、数据采集和统计上报工作,通报4起典型案件,统计汇总厅级领导干部谈话提醒,办理50批1117人次廉政情况回复意见。开展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对减税降费、公职人员涉砂涉矿经营、领导干部“提篮子”“打牌子”、违规持股经商、违规别墅清理整治、“最多跑一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人大、政协“两会”纪律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姜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