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与科研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9-01-25 09:59
【概况】 2017年,市环境监测中心处理各类数据374327个,其中环境质量数据363610个,各类委托、咨询、送检等监测数据3608个,重点污染源与环境应急监测数据7109个。编制各类监测报告(报表)314份,其中,环境质量监测报表86份,委托、咨询、送检监测报告228份。
【环境质量监测】 2017年,市环境监测中心开展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严格执行《岳阳市国家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第三方机构运维技术要求》。市区6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实行“三方运维”后,中心进一步加强质量控制管理与数据审核工作。按湖南省环境空气质量考评与核查技术规定,每天开展岳阳地区省控自动监测数据的复审,及时与国家直管站运维人员和天虹公司专职数据审核人员进行沟通,保证上报总站数据准确有效;在装备硬件、技术软件均明显不足的条件下,从6月5日开始每天进行岳阳市环境空气质量24小时预报工作,11月预报准确率排全省首位;全年岳阳市发生两次(5月和11月)重污染天气情况,自动监测科密切持续关注实时监测数据,及时汇报情况,供领导决策,并与市环保局、市气象局联合会商,针对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商讨应急预案实施细节。全面加强对各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的质控管理。协助省环境监测站开展国家汨罗区域站试验收。协同省站或受省站委托及独立对省控县级空气自动站开展空气质量现场专项核查25次,并编写8份核查通报。6月和12月开展岳阳地区县级空气自动站的两次臭氧传递。参加6月由省环境监测站组织对常德地区10个县级空气自动站交叉核查工作,协调配合永州市站到岳阳市交叉核查。
地表水质量监测。全年按时完成16个水质监测断面(包括饮用水源)、31个水质监测点位、2个底质监测点位的采样、分析工作。每月严格按作业手册、明确任务细则和质控措施,确保采样规范和无错漏。10—12月,按照环保部的要求,配合第三方监测公司对荆江口、城陵矶进行联合采样。按照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管理要求,全部国控水站自2018年由国家指定第三方运维。在国控水站上收直管之前,严格执行“日监视、周核查、月比对”,按国家总站要求,完成鹿角国家水质自动站、岳阳楼国家水质自动站搬迁并正常运行,完成城陵矶国家水质自动站站房改造工作,进行汨罗市罗江镇水质自动站验收,全力配合厦门隆力德公司对岳阳市3个国家水质自动站进行运维移交。
土壤监测。遵照环保部《关于开展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布设工作通知》要求,在全市布设89个国控土壤点位。中心技术人员历经数月反复多次深入到每个点位,进行现场核实、采集相关信息,收集大量资料,整理编制方案,报省监测中心站通过专家论证。全部按时完成国控土壤点位的确认,样品采集、制备与分析(永久保存样品)。
环境噪声监测。按规范完成城考交通干线噪声84个点位的噪声监测、城市区域噪声103个点位的噪声监测,完成每季度的城市功能区噪声10个点位的24小时监测工作,并及时汇总填报。
【污染源监测】 2017年,市环境监测中心开展重点污染源监测。按季度完成66家重点污染源废水企业(122个废水点位)、15家重点污染源废气企业(32个废气点位)的监测工作,完成18套烟气在线系统、27家重点污染源废水在线监测系统的比对监测。为增强数据溯源性,坚持“一厂一册制”,完成所有重点污染源的监测、审核与上报,为环境执法提供强力支撑。污染源监督监测。全面完成市级2017年重点污染监控企业排污收费监测,多次参加国家、省、市环保督察现场监测工作,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加班加点圆满完成现场监测工作。
【应急监测】 2017年,市环境监测中心全年进行2次应急监测工作。10月完成107国道临湘段油罐车翻车应急监测,11月完成汨罗江重金属检出异常应急监测。
【专项监测】 2017年,市环境监测中心为监控南湖水质变化情况,坚持每月对环南湖及周边排污口进行水质监测,7—10月南湖水体每周开展监测。为南湖水质治理和水质持续改善提供科学依据;6月两次参加国家水质监测断面采测分离试测工作,通过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的总磷、化学需氧量、氨氮、高锰酸盐指数4个项目8个质控样品考核,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10—12月国家采测分离任务,完成844个样品的交接、数据审核和质控工作;开展2016年度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包括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地级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试点工作。按照《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全年4个季度的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并及时上报监测数据及相关资料。组织开展2017年岳阳市县域生态考核遥感野外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