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综合整治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9-01-25 09:59
【“环湖利剑”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2017年10—12月,全市开展“环湖利剑”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检查企业548家,发现环境污染问题323个,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53件,处罚经额725.19万元。办理限产停产案46件,查封扣押案19件,行政拘留案7件,移送公安案5件,按日计罚案1件。市、县两级环保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环湖利剑”专项行动,分别召开动员会,制定行动方案,对办案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市县联动、密切配合,出动检查人员1032余人次,运用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办理案件78件。湖南宝海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非法排污导致汨罗江断面水污染事故一案,市环保监察支队及时调度,平江县环保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事发第二天就查明污染源,并在第一时间发现将污染源消除。在专项行动中,针对所发现的问题,市县环保部门严格要求企业立行立改,严格按照“五个不放过”(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原则,实行一企一档、挂号跟踪、销号管理。岳阳丰利纸业有限公司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效果明显,经市环境监察支队、岳阳县环保局多次现场核查,丰利公司全面停产,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工业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2017年,岳阳市成立工业污染源排查组织专项行动领导工作小组,制定《岳阳市工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岳阳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实施细则》,明确整体目标,制订达标计划,提出具体要求。同时,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推行“网格长制”“河长制”,强化区域网格责任人、监管员责任。完善“双随机”抽查制度,采取日常巡查、突击检查、夜查暗查、交叉检查多种方式,充分利用在线监控、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渠道提供的线索,组织监察、监测等部门深入调查,应查尽查。全市组织环境执法交叉检查5批次,对存在问题“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公开一个、督促整改到位一个”。特别是对全市钢铁、火电、水泥、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有色金属等8个行业进行全面排查,排查重点监控企业103家,被查企业均建立“工业污染源企业排查台账”,一企一档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摸清全市重点工业企业入河入湖排污口的底子,掌握全市重点工业污染源水污染物排放基本情况。在专项行动中贯穿中央环保督察任务,结合岳阳市洞庭湖专项整治月行动,对全市重点排污企业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执法检查,全年出动环境监察人员8000多人次,检查企业3000多家次,对104家重点工业企业进行解剖式检查,对25家重点规模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移送公安案件1件,确保全市生态环境安全。
【长江流域生态破坏环境违法专项行动】 2017年,岳阳市按照《开展联合打击我市长江流域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成立打击长江流域破坏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对辖区内企业开展排查,对辖区内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涉重涉化涉危环境风险企业、上级部门挂牌督办、媒体多次曝光、群众多次投诉上访企业进行重点排查。2月份,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环境违法行为百日攻坚整治行动”,全市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排查企业900余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59份,罚款1038万元。岳阳楼区环境监察大队、岳阳经开区环境监察大队分别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康洛街红房子喷漆污染、中南市场汽修美容门店喷漆污染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联合公安、经信、城管、工商、电力等部门对存在问题的汽修门店实施断电查封。云溪区环境监察大队为打击园区企业超标排污行为(特别是假期、夜间偷排),联合安监、工业园管委会组织“零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92人次,检查企业53家,对20家企业外排废水进行采样,对3家废水超标排放企业立案查处。临湘市环境监察大队集中力量对工业园区企业全面排查,关停17家非法竹器厂,取缔非法洗砂采矿企业34家,淘汰关闭21家黏土砖厂。平江县环境监察大队把开展联合打击长江流域破坏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和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责令2家企业完善环评手续,责令未落实“三同时”制度的南岭民爆等4家企业停止生产,联合公安执法行政拘留1人,有力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矿山、冶炼、化工企业环境隐患排查整治】 2017年,市环保局下发《岳阳市已关闭停产矿山、冶炼和化工企业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上报关闭停产企业174家。在6月份开展的排查整治中,全市排查企业102家,立案查处19家,排查、上报尾矿库27家。对巴陵石化己内酰胺厂生产废水总磷超标排放问题,市环境监察支队迅速立案查处,对企业罚款12.48万元,督促企业新建末端深度除磷装置,及时完成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