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工作
来源:史志办 日期:2019-01-16 05:13
【概况】 2017年,市委巡察办列入市委工作序列,作为市委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机构,列编10名,5个巡察组列编9名。全市9个县市区巡察机构全部设立,列编巡察干部81名。建立健全《中共岳阳市委巡察工作办法》《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制度,研究制定《被巡察单位配合市委巡察工作暂行规定》《市委巡察组管理办法》《规范市县巡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严格实行巡察回避制度,出台“十不准”规定,落实“三个不固定”要求,推进巡察干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开展本届市委第二轮、第三轮集中巡察,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专项巡察,指导12个县市区开展交叉巡察,66个巡察组对70个部门单位和乡镇开展两轮集中巡察,创新“四位一体”的联合督查机制。10月,全省巡视巡察工作电视电话会对岳阳市巡察工作做法进行推介。
【常规巡察】 2017年,市委组织开展本届市委第二轮、第三轮集中巡察,覆盖市直单位、市属国有企业21个。上半年市委第二轮巡察圆满完成,覆盖市直单位10个,发现各类信访反映、问题线索388条,指出立行立改问题31个。按照问题线索分类处置规则,向有关部门交办信访反映问题20个;向被巡察单位交办自行整改的一般性问题276个;向纪检监察和组织等部门交办线索类问题70条,立案查处26人,其中处级干部11人,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下半年市委第三轮巡察完成情况汇总,覆盖市直单位、市属国有企业11个,发现各类问题线索302条,指出立行立改问题61个。
【专项巡察】 2017年,市委巡察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特别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群众反映的热点开展专项巡察。重点启动实施为期两个月的扶贫领域专项巡察,从市纪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抽调8人组成专项巡察组,突出围绕执行政策走样变形、资金跑冒滴漏、项目管理疏漏、雁过拔毛、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到基层一线延伸巡察。截至巡察结束,走访群众155人,电话访谈125户,实地查看项目59个,调取账目凭证1628本,收到信访反映6条,发现一般性问题54个,问题线索36条。指导各县市区同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市、县两级呈现上下联动、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
【县市区交叉巡察】 2017年,市委巡察办坚持全覆盖、无盲区,推动巡视巡察工作向县市区一线延伸。指导12个县市区开展交叉巡察,66个巡察组对70个部门单位和乡镇开展两轮集中巡察。至年底,上半年第一轮县市区交叉完成,覆盖31个县市区直部门单位、4个乡镇,发现信访举报、问题线索446个,向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线索345条,现立案58件、涉及科局级干部48人;给予诫勉谈话、组织处理307人;向被巡察单位下达整改意见337条,督促整改即知即改问题110个,立行立改98个。下半年第二轮县市区交叉巡察于11月启动,交叉巡察35个县市区直部门单位和乡镇。
【主体责任抓整改】 2017年,市委巡察办实行问题整改“一把手”负责制,明确书记抓、抓书记,压紧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责任。2015年以来,23家被巡察单位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端正态度打收条,认真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将502个问题进一步细化为965项具体整改任务,现整改完成878项,到位率超过90%。至年底,相关单位轮岗干部472人次,清退临聘人员185人,纠正混编混岗人员152人,消化超编人员26人,消化超职数领导干部77人;清收清缴退缴各类资金8.7727亿元;补缴党费6448人167.43万元;退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补助及应由个人承担的招待费200.9万元,清收个人借款44人187.94万元;清退办公用房3703平方米,清理违规租借车辆35台。同时,建立规章制度263个;内部通报批评71人,约谈299人,诫勉谈话41人,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
【“一岗双责”抓整改】 2017年,市委巡察办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向分管市级领导和主管部门通报,发挥市级分管领导和主管职能部门的督促责任,至年底,向7位市级分管领导通报巡察情况,向5个职能部门下达巡察建议,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其中,市委编办针对巡察移交的8家单位42人“吃空饷”问题线索,在逐一上门查核、督促整改的基础上,在全市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吃空饷”专项治理行动,市直单位督促返岗438人,规范停薪留职、病假事假等手续664人,辞职辞退和解除人事关系142人,移交纪委调查处理19起,查实8起,处理责任人13人,追回财政资金67.3万元,清退借调人员218人,清退临聘人员1535人,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市财政局针对巡察移交的国有资产管理、专项资金和“三公”经费方面的情况,开展非税收入征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预决算公开及“三公”经费专项检查,挖潜非税收入9000多万元,补缴非税收入4600多万元。市国资委针对巡察移交的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及权益流失风险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四位一体”创新监督机制抓整改】 2017年,市委巡察办发挥考核“指挥棒”,建立市委巡察组、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委问责办“四位一体”的联合督查机制,督查结果与被巡察单位党政综合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党风廉洁建设“一岗双责”直接挂钩,推动问题整改落在实处、取得实效。10月25日至11月3日,针对有的单位整改工作不重视、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市委巡察办牵头,抽调18名业务骨干组成3个专项督查组,对2015年以来市委三轮18组次23家市直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和线索办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督查什么问题未整改、什么原因未整改、什么人未落实整改责任。通过专项督查,对有关问题线索再交办、再督促,推动有关部门办理问题线索139件,立案查处30人,给予党纪处分23人,组织处理3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