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7-11-06 12:00
国家税务
【概况】 2016年,岳阳市国家税务局(简称市国税局)围绕“聚焦主业、推进改革、强化能力、争创一流”的工作主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被省国税局评为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全市国税系统入库各税191.62亿元,比2015年增收21.12亿元,增长12.38%,收入规模居全省第二。其中,国内增值税入库74.86亿元,同比增收17.33亿元,增长30.12%;国内消费税入库98.73亿元,同比增收1.18亿元,增长1.21%;企业所得税入库10.69亿元,同比增收1.86亿元,增长20.97%;车辆购置税入库6.55亿元,同比增收0.4亿元,增长6.4%。地方税费中,个人所得税入库6026万元,同比增收2832万元,增长88.67%;城市维护建设税入库1070万元,同比增收512万元,增长91.76%;教育费附加入库455万元,同比增收198万元,增长77.04%;地方教育附加入库304万元,同比增收133万元,增长77.78%;文化事业建设费入库312万元,同比增收79万元,增长33.91%。
【税收收入量质齐升】 2016年,市国税局构建新型税收收入管理体系,强化税收分析、预测、监控和调度,落实组织收入“30条”措施。入库国税收入191.62亿元,不含车购税入库185.06亿元,比2015年增收20.72亿元,增长12.61%。落实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减免退税31.05亿元,其中,办理出口产品退税0.58亿元,减免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1.18亿元,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免1.26亿元,促进节能环保减免6.06亿元,支持三农减免8.02亿元。
【提高治税水平】 2016年,市国税局实施税收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管理,推广重大税务案件网络审理平台,在全省国税系统率先建立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开展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建成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3个。全面运行电子税务局,推行“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实现市域通办和县域通办。落实税收管理员日常巡查和税收风险初步识别制度。制定税务登记注销实施办法,规范注销登记管理。完善风险管理机制,综合运用税法遵从状况分析、税源征管状况监控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手段,提升税收风险识别和应对水平,入库税款4.05亿元,其中稽查入库1.62亿元、评估入库0.41亿元。开展打击虚开虚抵专项行动,立案查处涉嫌虚开虚抵案件47起,打掉虚开发票犯罪团伙7个,公安抓捕涉案人员28人,挽回税款1.35亿元,冻结非法所得1.27亿元。推进信息管税,应用税收风险管理系统、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系统、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系统和第三方涉税信息。完善车购税委托代征工作,加强反避税、非居民税收、“走出去”企业管理,加快出口退税进度。
【实施营改增试点】 2016年,市国税局推进全面营改增改革试点,实现税制顺利转换、行业有效管理。加强户籍交接和清理核实,接收户籍2.29万户,纳入管理1.28万户。开展“需求大征集、服务大走访”活动,走访纳税人1.98万户。组织两轮政策培训22期,培训纳税人7600户次、干部1500人次。新增国、地税办税窗口61个,设立不动产交易办税窗口26个。完成1360户税控收款机转换工作,发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1583套。开展金融企业税负分析,加强建筑、房地产行业管理。至年底,全市有“四大行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纳税人1.38万户,入库税款9.95亿元,为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3.5亿元,改革试点取得明显成效。
【国地合作工作】 2016年,市国税局落实《国地合作工作规范》,建立组织保障、责任分解、联系沟通、联合督导、绩效考核五大合作机制,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以“共建”“互派”“共驻政务中心”等形式建设综合办税服务厅,推行国地税“一窗一人办税”模式。联合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1.71万户、认定非正常户310户、核定定额1.6万户、风险应对入库5193.71万元。开展个体纳税人联合征管,实行国地税税(费)同步征收。探索大企业、国际税收联合征管办法。建立“政府领导、国地联动、部门参与、定期巡查、征缴同步”的建安房地产行业税收联合控管模式。加强合作成果推介,市国税局国地合作的做法被国家税务总局简报刊发,云溪区被评为全国百佳国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
(尹良军)
地方税务
【概况】 2016年,岳阳市地方税务局(简称市地税局)入库各项收入76.3亿元,剔除“营改增”因素增长14%,其中入库规费收入10.9亿元,增长10.3%。中央、省、市和县区4个级次全部增收,省、市级收入增幅均超过20%;14个征收单位有13个实现增长,10个单位实现两位数增长;12个税种有6个实现正增长,6项规费有4项实现正增长。
【征管工作】 2016年,市地税局向市国税局移交“营改增”纳税人信息1.93万户,全年清理入库营业税17.5亿元。针对“营改增”后大税种缺位、“以票控税”缺失的现状,坚持“四为主”(以自行征收为主、以地方税种为主、以基层自行解决问题为主、以税收法律法规为主)原则,出台征管转型7条措施,重点加强税种挖潜、评估增收、风险堵漏、稽查促管、合作联控,在全省系统率先打开征管转型局面。全市系统通过评估补缴税款2.12亿元,风险比对增收7000万元,国地税合作互征税款1.09亿元。全市系统立案检查102户,查补各项收入1.7亿元,其中千万元以上案件3起。
【落实或出台相关政策】 2016年,市地税局落实资源税改革政策。开展资源税品目实行从价计征的调查测算,加强资源税纳税申报质量管理,确保资源税从价计征实施,全年入库资源税5650万元。落实房地产税收新政策。出台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确保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新政落地平稳有序,全年减免房地产交易环节营业税902万元、契税1.07亿元。同时加强与工商、质检等部门的配合,落实“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帮扶困难企业。为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和受灾企业办理核准类困难性减免税364户次,减免税款5696.3万元。其中为161户次纳税人减免房产税2051.6万元,为203户次企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3644.7万元。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全年办理下岗再就业、大学生就业、安置军转择业等税收优惠159户,减免税费184.8万元;办理安置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96户,减免税收1437.3万元;办理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210万元。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全年为全市4553户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减免营业税492万元;对全市293户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企业所得税377万元。支持企业转型升级。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对全市20户高新技术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2860万元;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为全市4户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52万元。
【优化纳税服务】 2016年,市地税局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纳税服务规范》,融合服务、整合资源、聚合管理,推进“一窗一人”通办业务,初步实现纳税人“到一个窗、办两家事”,被国家税务总局专刊推介,云溪区被评为全国百佳国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落实税收优惠,全年依法减免地方税收8900万元。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制定出台办税服务行为规范,深化“六个一”便民举措,推广应用办税服务综合管理系统,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扩大“免填单”“同城通办”业务范围,抓好服务热线的回复转办,提升服务质效。
(刘 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