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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7-11-06 12:00

【概况】 2016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89万件,结案4.72万件,比2015年分别上升18.3%和25.5%。其中,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7203件,审结6251件。全市法院司法绩效评估与综合考评全省排名第一,民调工作居全省各市州法院第三,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被中宣部和司法部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依法惩治犯罪】 2016年,全市法院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依法审理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依法快速审结邓方强奸杀害2名女学生以及冯鸿、冯满兄弟抢劫杀害3名妇女等案件。推进打黑除恶工作,依法惩治涉黑团伙犯罪案件。依法惩治毒品犯罪,审理公安部督办的李伟等14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等重、特大涉毒案件。

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审理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岳阳市两级法院办理的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原院长郑孝雍(正厅级)、副院长吴旭勇(副厅级)等15案15人系列贪贿案。加大对行贿犯罪打击力度,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原聘任副总经理刘正刚犯行贿罪和串通投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严惩金融犯罪,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准确把握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区别,对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的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依法审理集资诈骗、贷款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

严惩网络电信犯罪,依法打击网络赌博和网上造谣、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净化网络空间。严惩利用网络泄露个人信息、非法买卖信息、生产销售伪基站等犯罪行为,维护个人信息安全。

严格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强化网上公示、开庭审理,加强社区矫正对接工作,与市司法局联合建立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定期回访工作机制,实地了解社区矫正情况,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假释对象予以收监。严防冤假错案,强化证据审查,发挥庭审功能,与公安、检察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恪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严格排除非法证据,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服务经济发展】 2016年,全市法院围绕“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专门出台15条规定,助推重点项目建设。

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土地房屋征收审判庭,妥善处理涉及旧城改造、城陵矶新港区建设、环南湖交通三圈项目、湘阴军用机场和岳常、大岳、岳临高速公路等案件,增强服务通江达海新增长极建设的针对性。依法支持土地征收和禁违拆违治违“百日攻坚”行动,准予强制拆除涉及王家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东茅岭商业步行街南辅道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和南湖新区大型旅游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被征收房屋。

打击阻挠、干扰、破坏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的各类违法犯罪。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对乱垦滥伐、破坏资源等行为零容忍,依法审结洞庭湖特大毒鸟案,何建强等3名主犯均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加强涉外和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审判,服务和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依法审理侵犯著作权、商标权等民事案件、刑事案件,服务和促进创新发展。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主动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台服务企业发展的规定27条。

倡导诚实守信经营,依法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专门合议庭,与政府专门机构整体联动,依法清理“僵尸企业”,审理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宣告湖南韶峰岳阳建材有限公司、市织布厂、市阀门厂、市立新服装厂等企业破产。

护航金融机构发展,院领导带队走访金融部门,找准服务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和农村商业银行成立的着力点,依法审理借贷、融资、保险等金融案件,开展涉金融案件执行清积专项行动。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贯彻实施新行政诉讼法,畅通“民告官”诉讼渠道,推动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加强非诉行政案件审查。强化国家赔偿委员会建制,妥善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络,及时发出司法建议。

【坚持司法为民】 2016年,全市法院加强民生案件审判。

重视食品药品安全,依法审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化解因食品药品质量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确保“舌尖上的安全”。重视人身权益保护,依法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维护受害方合法权益。开展医患矛盾纠纷化解专项审判,联合市卫计委出台诉调对接方案,依法审理医疗损害纠纷案件;严惩暴力伤医犯罪,对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医闹的被告人,原则上不适用缓刑或免刑。重视家事纠纷化解,依法审理离婚、继承、抚养、赡养等案件。重视劳动关系保护,加强诉讼与仲裁的衔接,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重视新农村建设,依法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农案件。重视群众居住权益保护,妥善处理因房地产开发、销售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依法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引导建立规范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兑现合法权益。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各项措施。推进网上执行,市中级人民法院和9家基层法院完成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具备财产信息查询、现场指挥、决策分析、信用惩戒等功能;实行涉诉资产网络竞拍,拍卖46场次,涉及资产1.6亿元,华容县法院通过淘宝网拍卖涉诉资产,提升资产变现率。创新执行工作方式,建立24小时值班备勤的“执行110”机制,通过公安机关“监控”系统查控被执行人。“围剿”“老赖”,与市文明办、市诚信办等12家单位签署《岳阳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名单发布平台公布失信被执行人,通过各种形式曝光“老赖”。汨罗市法院执行工作代表岳阳市法院接受最高人民法院检查评比,获得肯定。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工作经验被《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推介。

强化诉讼服务功能,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95%。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市中级人民法院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在门户网站设置案件查询栏目,建立大学生法律志愿者每周一到院引导诉讼机制。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市中院依法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向刑事被害人和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创新,依法畅通“诉”的入口,全市法院均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做到来信件件有回复、来访个个有接待,规范申诉复查和申请再审审查工作;依法畅通“访”的出口,建立信访案件终结机制,严厉打击缠访闹访行为,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健全信访多元化解机制,律师参与接访、化解信访。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居于全省法院前列。

【司法能力建设】 2016年,全市法院创新队伍培育机制。

抓文化建设,秉承“公正、为民、良知、担当”的院训,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文化育院、科技强院、人才兴院”的工作方针,升级改造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化长廊”,编辑《法官论坛》《岳阳审判案例参考》和《优秀裁判文书选集》。

抓业务学习,组织参加集中培训和视频讲座,邀请专家教授授课,组织第二批次84名法官到北京大学培训。抓业务比武,组织“听庭评庭”“法官沙龙”和法警大比武等技能练兵活动,评选优秀法官和“办案能手”,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云溪区法院在全国法院执行裁定精品文书评选中分获一等奖和二等奖;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讨工作居全省法院先进行列,临湘市法院获得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抓业务监督,设立廉政监察员,强化对评估拍卖、财产保全、减刑假释等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组织对全市法院涉案款物、公务用车、违规经商营利等专项检查,创建并落实差错案件责任倒查机制、严禁非职务行为插手过问案件处理办法等制度,切实提升廉洁司法能力。市中级人民法院有7名法官事迹被《人民法院报》报道,涌现“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行政科等一批先进典型。

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实行法官员额制,基本完成全市首批员额制法官入额遴选工作;改革裁判文书签署机制,推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明确各类司法人员在审判活动中的职责权限,推动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在全市法院开展院长、庭长办案季活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庭领导及基层法院院领导带头办案1307件,湘阴县法院院庭长办案数占到全院办案数的58.92%。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明确免责和追责事由,实现依法追责与履职保障相统一;优化案件质量保障体系,开展案件评查、庭审评议和文书评选“三评”活动,对存在的问题公开讲评,并将此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实行审判管理科技化,加快建设岳阳法院信息化3.0版,全市建成数字法庭32个,可实现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完善数字法院管理系统,办案人员同步录入案件信息,审判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审判流程动态,建立审限预警机制,提高审判效率,防止超审限;编辑《审判管理工作手册》,全市法院干警和人民陪审员人手一册,明确审判流程、案件质量、数字法院操作等具体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被省高级法院记集体三等功。

健全基层指导机制。加强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力度,协助党委完成对6位基层法院院长人选的推荐和考察。完善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定点联系基层制度,通过二审案件审查、制定规范性文件、组织培训、年度综合考评等方式强化监督指导,统一法律适用。制定并推动落实《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加大对人民法庭的建设和改造力度,新建和重新装修部分法庭,完善人民法庭驻庭制度和运行机制,夯实司法前沿阵地。岳阳楼区法院被确定为全省法院裁判文书改革试点法院,探索“三分式”审判方式改革,庭审时间和案件审理周期大幅缩短,结案数量成倍增加。屈原管理区法院民调保持全省基层法院前列。君山区法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优秀法院。

(许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