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生活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7-02-07 12:00
【居民收入与支出稳步增长】
2015年,岳阳市城镇居民收入人均25202元,增长9.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2%,高于全省平均增速0.5个百分点。构成城镇居民收入四大类情况是: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6128元,增加789元,增长5.1%;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933元,增加527元,增长21.9%;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516元,增加431元,增长39.7%;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4625元,增加334元,增长7.8%。全市农村居民收入人均12091元,增长9.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5%,与全省平均增速持平。农村居民收入位居全省第六,较全省平均水平高1098元。构成农村居民收入四大类收入情况是: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6034元,增加339元,增长6.0%;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3539元,增加587元,增长19.9%;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44元,减少18元,同期回落1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2373元,增加121元,增长5.4%。 (陈艳飞)
【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 2015年,岳阳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比2014年上涨1.7%,呈现温和上涨态势。其中,居民消费价格八大类累计比指数呈现“七涨一降”的态势,食品类累计上涨2.9%,烟酒类累计上涨0.1%,衣着类累计上涨1.2%,家庭设备及维修服务类累计上涨1.0%,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累计上涨1.7%,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累计上涨0.5%,居住类累计上涨3.2%,交通和通信类累计下降2.3%。 (陈艳飞)
【健全计生工作新机制】 2015年,全市计生部门突出“改革创新年”主题,完善考核方案,取消一类乡镇和降低模范乡镇符合政策生育率指标,为基层解压松绑。加大对弄虚作假行为的惩处力度,构建“暗访调查”和“数据核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不定期、不打招呼直接进村入户调查。构建村级信息直报新机制,在全省率先实现与全员人口数据库对接,村直报全面覆盖到全市3416个村,实现人口基础数据在村级互联、互通和互动。率先在全省全面启动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取消一孩生育证,实行生育登记制度,简化再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办理程序,制定下发《关于全面推行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的通知》《岳阳市关于全面改革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制度的业务规则》,实行代办和送证上门制度。,制定的业务规则,被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到各市州参照。 (陈健康)
【做好计生惠民工作】 2015年,全市农村奖扶20636人,特扶3438人,奖励资金全部兑现。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扎实推进,为90088人发放资金1.4亿元。加大失独家庭特别扶助力度,发放失独家庭特别扶助资金1012.38万元,帮扶失独家庭2338户。探索建立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制度,为842名手术并发症人员发放扶助资金459.28万元,免费治疗4375人次,治疗费用838.97万元。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标准由每对240元提高到300元。完成孕前优生检查66740人,目标人群完成率达83.21%。“单独两孩”生育新政实施以来,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工作时限,确保政策落实零延误,全市“单独两孩”夫妇申请再生育4114对,审批办理生育证4091本,出生2600多人。
(陈健康)
【查处“两非”典型案件】 2015年,市计生部门强化各级查处“两非”典型案件的责任,率先在全省将查处“两非”典型案件任务纳入县市区长向市长递交的计生责任状的重要内容。加大督查力度,全年抽查8个县市区21家医疗机构。各级公安、纪检和药监等部门认真履职,多次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岳阳楼区审理全省首例“两非”入刑案,对两名涉事医生给予判刑。岳阳市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先进单位,出生人口性别年同比下降2.62。 (陈健康)
【夯实计生基层基础工作】 2015年,市计生部门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协同管理、信息共享和政策兼容等工作,健全组织机构,将管理责任网络延伸到县市区和乡镇,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开展村(居)民自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加强业务指导,落实跟踪服务。全市有23个村被评为全国示范村(居),有96个村被评为全省示范村(居),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和自我服务。落实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加强平台数据监测,流入地信息反馈及时率100%,流出地信息反馈及时率99.99%;PADIS协查接收率99.99%,通报接收率100%。融入环洞庭湖区域协作,与常德市开展广泛合作。 (陈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