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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7-02-07 12:00

【概况】 2015年,岳阳市人民检察院(简称市检察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市检察院被评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综合绩效考核先进单位,检察队伍公众满意度测评排名全省第一,屈原管理区、君山区、华容县、湘阴县和平江县检察院民调进入全省前20名。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15年,市检察院举办县市区检察长研讨班,制定《岳阳市检察机关服务“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的十条意见》,全面落实省检察院“八项禁令”规定,对服务经济建设进行全局性谋划、方向性引导、针对性部署和阶段性调度。开展检企共建活动,邀请部分企业家召开座谈会,倾听企业家的司法需求,主动提供司法帮助,推动检察机关与企业、商会协力协同应对困难和挑战。开展“优化经济环境侦查监督专项活动”,立案查办“索拿卡要”等影响投资发展环境的职务犯罪16人,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70人,起诉强行阻工、强揽工程等破坏项目建设的犯罪72人,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159人。加大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起诉非法捕捞、毁坏林木、排泄污水等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45人,对环洞庭湖养殖业无序扩张、采矿企业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启动专项调查,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606人,提起公诉3808人,其中,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黄赌毒犯罪2007人,提起公诉2349人。侦破国家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涉案金额上千亿元的特大网络赌博案,依法批准逮捕68人,提起公诉77人。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29人,提起公诉34人。深化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运用刑事和解不批准逮捕120人、不起诉155人,对20名涉嫌轻微犯罪且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推动建立律师参与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开通远程视频接访方便群众诉讼,加大依法办理、纠错和救助力度,妥善处理涉检信访案件28件,办结刑事申诉案件9件、国家赔偿案件3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8.5万元。岳阳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国家赔偿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案件。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配合整治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帮教管理,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391件,监督撤销10名监外执行对象缓刑,对9名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申请强制医疗。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136147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8895人、渎职侵权犯罪4852人,比2014年上升25.9%24.6%,起诉113人,法院审结74人,全部作出有罪判决。其中5万元以上大案109件,同比上升34.6%,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5人(厅级4人),同比上升66.7%。组织平江县、华容县、湘阴县、岳阳楼区、云溪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部门,完成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系列案的查办工作,立案查办2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组织华容县、岳阳县、湘阴县、汨罗市、岳阳楼区、云溪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部门,落实省纪委、省检察院交办侦查的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系列案,立案查办13人。突出查办本市有影响的案件,立案查办医疗卫生系统贪污贿赂犯罪22人,立案查办“虚报冒领”惠民资金和扶贫开发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19人,立案查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17人。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立案查办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围猎”国家机关干部的行贿犯罪17人。比较典型的案件有: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原局长王迪生(正厅级)受贿案,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原副院长吴旭勇、张泽龙、原院长助理次生贵(均为副厅级)受贿案,岳阳市商务局原副局长宋岳军受贿案,临湘市原市长龚卫国滥用职权、受贿案,临湘市原副市长、公安局长曹青松受贿案等,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原院长郑孝雍(正厅级)滥用职权、特大受贿案提起公诉。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警示教育70场次,邀请各界代表600余人参加以职务犯罪预防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4078次。运用“双查双建”预防模式,开展专项预防调查,提出检察建议30份。撰写职务犯罪预防年度综合报告11份,为党委、政府反腐倡廉提供决策参考。临湘市检察院关于村干部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被省检察院以专报件的形式采用。

 

【强化诉讼监督】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23件、撤案20件,追加逮捕143人、追加起诉99人,市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追捕的岩温燕、追诉的孙军均被判处死刑。对126名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对294件次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13件,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14件,提出量刑建议1196件,法院采纳1123件。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不服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5件,提请抗诉11件,对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8件,执行和解7件,办理督促履行职责案件48件。市检察院和湘阴县检察院共同办理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阴支公司与李某等人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违法行为监督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十大精品案。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提出纠正意见421人次,刑罚执行机关全部采纳,对监管改造场所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00人次,纠正498人次,对提请特赦的66名对象依法实行同步监督。立案查办监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55人。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根据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围绕侦查监督、公诉、职务犯罪侦查、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民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预防等部门和环节,围绕省检察院提出的司法作风问题、执法办案不规范问题、不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问题、滥用强制措施和手段问题、不正确业绩观问题、利益驱动问题、违法干预办案问题、以案谋私问题等八个方面逐一对照检查。全市发放征求意见函5000份,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12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200余人次,对2010年以来的124件撤案、不批捕、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逐案评查分析,对2003年以来的1915件积案逐一清理消化,晒出司法不规范问题8173个,对这些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对3起不规范司法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出台《严肃办案纪律防止说情干扰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系统软件轮流分配案件机制,将执法过错行为记入干警个人执法档案,以案件集中统一管理、个案督察、专项检查为抓手,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干警的规范意识、办案水平得到转变和提升。

(本栏撰稿 万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