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6-01-21 12:00
【概况】 2014年,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管理中心)是直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副处级事业单位,负责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年度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22.72亿元,缴存总额达到121亿元,缴存余额达到81亿元。全市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76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9.07亿元,贷款余额38.61亿元。贷存比由2013年底的52%上升至2014年底的53%,逾期贷款为27.67万元,逾期率仅为0.017%。办理住房公积金政策性提取7.91亿元,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达到40.28亿元。全年实现增值收益1.68亿元。年度发放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项目贷款3.36亿元,项目贷款余额达4亿元。管理中心先后获得国家级巾帼文明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窗口单位、省级巾帼文明岗、省级青年文明号等20多项荣誉称号,连续14年被评为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
2014年,岳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量比2013年同期大幅下降,对管理中心改善资金结构,提高贷存比,提升使用率增加新的难度。发现问题后,管理中心又及时对贷款政策进行微调。拟定一系列新的调整方案,包括调整第二套房和二套以上的放贷比例,异地购房、商转公贷和第二套以上住房根据个人申请可以按第一套房比例执行。10月,在接到国家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之后,管理中心及时组织对政策进行分析研究,并拿出个贷政策调整方案,明确职工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就可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特别明确本地户口的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地购房也可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并认可其连续缴存时间;将岳阳市下辖县市区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额度由30万提高至40万、期限由25年延长至30年;开通异地贷款,取消合同公证收费,减轻职工负担,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惠民性。
【项目贷款有序发放】 2014年1月,管理中心组织4个项目借款人分别与管理中心签订相关合同、协议。根据借款人所提供的抵押物价值,分次发放项目贷款,截至12月底,新增项目2亿额度发放完毕。岳阳市获批4.56亿元利用住房公积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额度全部发放完毕。管理中心全年合计发放项目贷款3.36亿元,回收利息合计约1285万元,回收本金5600万元。对于已发放的项目贷款,管理中心都严格审核每一笔拨付申请,每一笔款项都有对应的合同发票和工程进度,封闭管理贷款资金,全方位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做好风险防范,确保资金安全。
【管理信息系统升级】 2014年,管理中心基本实现归集、贷款、财务3大系统按照业务节点扫描形成电子档案,按业务处理时间、部门、类型查询和利用电子档案的升级改造目标。管理中心电子档案系统已经于5月试运行,并在7月份正式上线,目前运行状况良好。促成业务流程优化,更加方便档案查阅和交流,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从源头上加强对信贷和提取资金风险的防控。
【住建部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专项督查】 2014年10月底,管理中心代表湖南省住房公积金行业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组织的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的专项督查,督查组对市直和云溪区两个管理部进行现场检查,并听取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专题汇报,督查结果显示,各项工作均获得好评,最终评分取得全国排名第三。
(本栏撰稿 李 游)
责任编校 龚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