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31 12:00
“三下乡”活动计生服务现场(皮康明 摄)
【概况】 2013年,岳阳符合政策生育率83.37%,人口自然增长率6.4‰,出生人口性别比113.65,连续15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先进单位,综合排名跃居全省第三。县市区参加省里评估,汨罗市、华容县、湘阴县、君山区继续保持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屈原管理区、云溪区被评为全省模范单位;岳阳县、平江县、临湘市和岳阳楼区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县市区首次进入省先进行列。岳阳市全面构建村级信息直报新机制,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湖南省人口计生第三届创新奖;岳阳继续被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评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先进单位。
【计生层层负责】 2013年,市委、市政府分别召开常委会、常务会议、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大会及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人口计生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出台《岳阳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成立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将市人口计生委综合服务中心更名为信息中心、确定市计生协会“三定”方案、解决县市区服务站高级职称岗位设置等突出问题。调整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和县乡联点工作安排,市领导全部深入到计划生育联点地区,开展专题调研和督查、督办工作。市委、市政府把人口计生工作列为建设美丽幸福岳阳和全市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兑现目标管理考核,年初,对2012年度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市第三人民医院、君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计生管理机制创新】 2013年,市计生部门构建求真务实机制。乡镇实行千分制考核,取消一类乡镇符合政策生育率门槛指标,鼓励基层报实数据。建立“全面普查”“暗访调查”和“数据核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开展31次进村入户暗访调查和22次有针对性的数据核查,下发批评通报。县市区的符合政策生育率等10个主要考核指标月通报,分别送到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督促基层抓实工作。构建信息化管理机制。在农村,全面推行村级信息直报新机制,率先在全省实现与全员人口数据库对接,建立工作流程,村直报全面覆盖到全市3416个村。在城区,全面构建网格化管理新机制,市人口计生委、国土资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岳阳市地理空间信息数据交换与共享工作的通知》。构建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将全市121个市直和中央省属驻岳单位,纳入市里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先后召开市直综合治理部门座谈会和全市人口计生综合治理现场经验交流会,安排部署工作,下发市直和省里垂直部门单位的考核评估细则和计分办法,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建立计生台账】 2013年,市计生委成立人口数据分析小组,对三年来符合政策生育率指标、全员人口数据质量进行科学分析,加强数据质量预警,下发形势分析报告,指导基层全程监控。率先在全省建立台账,实行“实名销号”制度,推进节育措施落实。全市完成手术90990例,比2012年上升12.11个百分点。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落实信息互通和区域协作,先后与长沙市、益阳市和邵阳市“结对子”,加强交流平台信息监管,落实天天在线管理,建立限时清零、专项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
【计生奖励扶助】 2013年,市计生委认真兑现法定奖励扶助政策,全面摸底、登记、建档和审批,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16168人,特别扶助2703人,对象准确率达到100%。出台《岳阳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文件,整合独生子女保健费、放弃再生育奖励、多分一人份额、农村奖扶和特扶等多项政策。推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完成检测45554例,占目标人群数的93.91%。落实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制度,符合条件的788名对象落实扶助和免费治疗,维护并发症人员合法权益。开展送关怀上门、送药具上户等活动,在各县市区城关地区商场、宾馆、超市等人口密集地区,安装自动售套机和便民药箱,满足群众避孕需求。市避孕措施落实率、药具发放率和随访率均达98%以上。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对贫困家庭,实行一对一帮扶。年内,全市发放生育关怀资金700多万元。根据各地生育状况和经济发展情况,确定“三结合”项目扶持单位,向上争取“三结合”项目7个,落实帮扶资金21万元。
【依法管理计划生育】 2013年,市计生部门将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和查处“两非”典型案件任务纳入县市区长向市长递交的人口计生责任状重要内容,明确“两非”(一是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二是禁止人工终止妊娠)典型案件任务没有完成的。县市区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考核奖惩的通知》,不断强化县乡工作责任。各级公安、卫生、药监等部门,积极配合,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形成整治“两非”工作“孕情专人跟、设备专人管、窝点专人盯、案子专人查”的良好局面。全市查处“两非”典型案件64例,比2012年增加20例,对涉嫌“两非”行为的209名对象,进行严肃处理。构建“阳光征收”管理机制,统一管理征收文书,逐年提高征收标准,将征收标准和结果公示上榜,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基层执法行为日常监控,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对3起违规依法行政案件进行通报,其中2个乡镇进行“预否决”。充分运用征缴信息管理系统,层层举办培训班,提高干部业务素质,受到省通报表扬。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市人口计生委联合市纪委纠风室、市财政局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社会抚养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得到规范。2013年全市征收社会抚养费2.2亿元,比2012年增加3752万元,征收到位率提高14个百分点。各级计生协会组织,充当推进村(居)民自治主力军,按照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要求,建立 “双向承诺、合同管理、民主监督、互为守信”的群众自治模式。开展村(居)民自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成功创建150多个村(居)民自治示范单位。其中,29个村被评为全省示范村(居),11个村被评为全国示范村(居),逐步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和自我服务。
(本栏撰稿 杨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