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综合整治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2-25 12:00
【概况】 2012年,市环保局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为宗旨,以打造规范、高效、强势的监察队伍为抓手,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突破,开展环境现场监察、环境应急和打击非法排污等工作。
【强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2012年,市环保局严格按照省环保厅九部门《关于2012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在全市全面铺开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主动与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市电力局等单位通力协作,进一步加大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重点检查和监测企业废水、废气(包括无组织排放)排放情况,废渣收集、贮存及处置情况和应急处置设施情况,重金属污染企业排放口、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历时近6个月的集中整治,出动环境监察人员2300余人次,检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100余家,完成各类报表和信息20余份,排查辖区内涉重企业31家,危废企业85家,饮用水源9处,其他企业337家,排查风险隐患856个,立案10起,查处违法企业32个,对风险隐患企业下达整改文书56份,制作案卷18宗,有效地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洞庭风雷”环保专项行动】 2012年,市环保局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环洞庭湖非法企业、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洞庭风雷”环保专项行动。通过精心制定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各县市环境监察、管理、监测部门联动,出动业务骨干96人、执法车辆24台,采取分组检查、突击暗访、事后督查等方式全面排查全市环统企业、涉重金属企业、国控重点污染源和环洞庭湖企业,排查企业340家,整改意见1000多条,报请关停22家、停产整治38家、限期整治49家,限期整改120家,行政处罚10家。为确保实效,8月,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等单位开展后续督察,对拟关停的企业,一律提出关停时限,明确关停要求,采取“四发”(即发文、发函、发通告、发通报)措施,对拟限期治理的企业,列出清单,制定整治方案,采取“挂号销号”制,即整治一家、验收一家、销号一家;对停产整治的企业由各县市局、分局的班子成员包干负责。
【危险废物专项整治】 2012年,市环保局强力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在危废专项整治前期基础上采取新举措和新要求,采取现场核实、查阅资料、突击监察等多种形式并举,对一般性问题的责令改正,问题突出的一律立案调查,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一律给予行政处罚。5~8月,对全市涉危企业严格按规范化标准进行现场检查,对12家危废经营单位提出限制整改通知,关闭8家危废经营单位,取消1家单位经营许可证,取消1家单位废矿物油经营许可(保留废有机溶剂经营),将3家废矿物油经营单位整合为1家,对影响较大的同联药业有限公司、际华三五一七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报请市政府关闭,对华升洞庭麻业有限公司责令其加速整改,并抽查设施运行台账,确保整改到位。
【开展百日环境安全大检查】 为摸清全市环境风险底数,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2012年,市环保局组织各县市区责任领导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制定下发《岳阳市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工作方案》,除了将省要求重点检查的范围内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外,还将2010年化学品检查初步拟定的重点隐患企业、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问题的企业、湖库型饮用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重金属污染专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和尾矿库企业等五个方面的企业列为此次大检查的重点,同时结合本次检查全面梳理排查辖区内废油、废料加工、非法炼铅、小炼金等行业,对全市56家重点隐患企业进行现场督导检查,查找问题23处,督促整改落实19处。
【组织饮用水源专项检查】 2012年,为确保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安全,市环保局组织修订完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抽调一批精干人员组成检查组,出动人员300余人次,调查全市3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对铁山水库、金凤水库等重点饮用水源地进行全面排查,查处非法网箱、畜禽养殖场所80余家。特别是对铁山水库周围道路无交通标志下达整改意见,对灏东船舶有限公司、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排污管道破损、排污设施不规范等问题下达督办函,有效杜绝饮用水源安全隐患。
(本栏撰稿 房威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