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2-25 12:00
【概况】 2012年,岳阳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在加强和改进中取得新的进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行政装备工作在全省排名第二,干部工作、宣传综合工作进入全省前四名,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信息化建设工作、督查联络工作等多项工作均在全省排名前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白尊三被评为全省首届十大检察职业道德标兵,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刘庆军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能手称号,行政装备科科长赫杰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市检察院在全市第三届“全民读书月”活动中被授予书香机关称号;执法质量在全省执法状况考评中排名第三,在全市政法机关执法状况考评中排名第二。
【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2012年,岳阳市检察机关根据市委、市政府加快“五市一极”建设和全面推进“四三六”工程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制定出台《服务“四三六”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纪律保障任务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权力规范、职责履行、机制创新等方面明确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具体措施,确保服务大局的各项工作在检察环节有力推进。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开展查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惠农资金管理、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等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开展查办商业贿赂和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着力查办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大对强买强卖、金融诈骗、偷税骗税等扰乱市场秩序、影响投资环境、破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犯罪的打击力度。探索办理督促、支持起诉案件49件,督促并协助国土部门收回土地出让金4.76亿元,土地闲置费56万元,收回国有土地1宗、闲置土地7.33公顷,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强化法律监督】 2012年,岳阳市检察机关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816人,提起公诉3186人,不批准逮捕601人,不起诉178人,运用刑事和解办理轻微刑事案件125件。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着力点,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70件8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6件57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4件24人,大案54件,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4人),起诉46件51人,判决48件55人(含积案)。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撰写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11篇,完成预防调查报告34件、犯罪分析报告36件,发出预防检察建议33件,提供预防咨询225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18次,开展警示宣传教育167次。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出发点,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方法,落实改革措施,探索证人出庭办案模式,建立完善立案监督线索排查和移送机制、刑罚变更执行和刑事诉讼期限监督机制,推进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备案审查和撤案报批等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法律监督效能进一步增强。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24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件。纠正漏捕203人、纠正漏诉120人。提出刑事抗诉7件,法院发回重审、改判3件。提出民事抗诉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再审审结3件,改判、调解结案2件。办理渎职行为调查案件14件,执行监督案件20件。同步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案件2463件,监督纠正违法35人次、假释不当235人、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15人。
【强化自身建设】 2012年,岳阳市检察机关注重队伍素能建设,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活动,推进检察机关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教育。加强岗位练兵、专业培训,开展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的专题培训和考试,组织干警参加省、市各类竞赛活动,干警的专业水平不断提高。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严肃查处检察干警违法违纪违规问题,选任61名人民监督员,聘请132名检风检纪监督员、8名特约检察员,对执法办案情况进行督察,促进办案质量的稳步提升,执法质量考评位居全省第三名。注重基层基础建设,推动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落实到位,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有序推进市人民检察院和6个基层院的“两房”建设,落实办案工作区准用达标规范化建设,执法办案条件进一步改善;配合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顺利完成基层院检察长换届工作,公开招录检察人员24名充实到基层,健全基层院综合考核、结对共建、领导重点联系、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等制度,推进基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本栏撰稿 谢祖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