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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2-25 12:00

【概况】  2012年,岳阳市司法行政系统围绕“四三六”工程的全面部署和“四化两型”、“五市一级”的总体目标,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在全市民本岳阳考核中荣获市直一类达标,执法质量考评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名第三。市司法行政系统获得省部级奖励2个,市厅级奖励9个,市劳教所政委黎鹏飞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表彰中记一等功。

【规范社区矫正工作】  2012年,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市司法局和各县市区司法局均成立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全市预算经费61万元。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培训。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开,社区矫正队伍规范化得到加强。以“盯得牢、管得住、教育好”为目标,完善社区矫正对象迁居、就医、就学、就业等审批程序,建立审前调查和入矫接管机制,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规范化得到加强。成立联席会议,加强部门沟通,开展法律文书送达、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人员续保、低保就业等一系列具体问题的调研,社区矫正衔接管理规范化得到加强。全年全市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859人,累计解除矫正419人,在册1440人,无漏管、脱管和重新犯罪。

【健全安置帮教机制】  2012年,全市所有的安置帮教办公室和安置帮教站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帮教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全市11个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按照“六个标准”进一步得到加强和完善。各市、县、乡建立刑释解教人员数据库、高危人员信息库,建立完善交接制度、必接制度等7项衔接管理制度。依托社区、依靠政策拓宽安置渠道,扩大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面,在试点的岳阳楼区五里牌社区,7名刑释解教人员有5名通过各种渠道找到了工作。全市接茬刑释解教人员1175人,签订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协议1175份,安置刑释解教人员1116人,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98%,重新犯罪率降低到2.4%

【加强法制宣传工作】  2012年,岳阳市依法治市办公室按照全省提出的“建设法治湖南”的统一目标,对“五五”普法进行总结表彰,推动“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力度。一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题活动。以“法律六进”为载体,精心组织各种形式的主题教育宣传活动,先后组织开展“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禁毒宣传日、“12·2”艾滋病宣传日、青少年法制宣传周、农村法制宣传月以及“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二是加强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促进农村全面发展”为主题,农村“两委”干部、农村“法律明白人”、法制宣传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发放法律读本5万册,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培养壮大农村法制宣传队伍,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有效营造农村法治文化氛围,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水平和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联合市民政局,组织各县市区开展第六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评选表彰推荐工作,全市11个村、4个社区被推荐到省司法厅予以表彰。在全省开展的基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中,岳阳县被作为全省11个基层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试点单位予以推荐。三是推进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全市各单位、部门的干部职工开展学法培训考试,2100余名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和8万余名国家公职人员参加学法培训,发放普法读本7万余册。举行市直处级干部的学法考试,1395名市直处级干部参加考试。

【完善法律服务便民机制】  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注重服务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便民、惠民、利民机制的完善。一是法律援助便民措施进一步完善。以“法律援助基础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法律援助机构接待咨询室、会见室、案件受理室“三室”基础建设标准化进程,全市7个县市区在临街一楼设立法律援助接待大厅。市法律援助中心筹集资金10万元改造临街门面作为法律援助服务窗口,设置接待会见室、私密接待室、等候饮水服务区、12348热线接待前台、档案室,安装电子显示屏,完善法律咨询接待服务功能。二是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提升。为做到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案件质量的有效统一,市法律援助中心实行质量跟踪监督检查听庭制度、案件质量投诉和查处制度、办结案件回访制度等,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公信力。招募资深律师成立法律援助志愿团办理援助案件,确保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三是注重提高法律援助窗口形象。接待窗口每天安排2名援助律师挂牌上岗解答咨询,推行咨询、初审、受理“一站式”的法律援助服务,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强化值班人员首办责任制,提高法律咨询专业化要求和受援人满意度。针对残疾人、工伤赔偿的外来务工来访人员设立快速办理通道,援助手续齐全者即当日受理并指派援助律师会见。全市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800件,较2011年增加200件,接待解答法律咨询6300余人次,12348电话解答法律咨询1300余人次。四是为民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市律师协会组织开展律师行业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千名党员律师为民服务百日活动”,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各律师党支部均设立党员律师业务法律咨询岗和党员律师免费咨询电话,组织动员律师为小微企业开展义务“法律体检”活动,组织律师在农村开展“学法、释法、送法”活动等。全市设党员律师业务法律咨询岗91个,接待解答咨询电话460多人次,进社区和小型企业为空巢、生活困难老人、残疾人等免费提供法律服务50多人次。

【强化人民调解工作】  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以省司法厅的“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人民调解专项活动为载体,把握积案化解工作重点,健全人民调解机制,拓展民调解领域,将人民调解工作推上新台阶。一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注重积案化解。在以往“坐诊”(接访)为主的工作方式的基础上,采取主动“巡诊”(逐村组逐单位走访)的摸排方式,根据地域范围大小、人口数量多少进行定人定片巡诊,有效处理一批复杂疑难积案。全市排查各类矛盾纠纷(隐患)3621件,其中,未解决的纠纷积案5年以上的33件,2年以上的56件。二是强化调解方式创新,注重品牌打造。人民调解工作调整思路,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从纵向到底格局逐步转向专业性、行业性发展。在创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品牌的基础上,平江县的林业纠纷人民调解,华容县的土地流转纠纷人民调解,君山区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解都各具特色。岳阳楼区针对本辖区内的商业圈地区商事纠纷集中频发的现状,率先探索试点商业纠纷预防调处模式,逐渐赢得越来越多企业、经营业主及广大群众的认可与信赖。全市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38613件,调处成功率达98.23%。三是强化调解机构建设,注重活力增强。各县市区财政加大对人民调解的保障力度,增加人民调解经费,逐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机构规范化建设,结合村(社区)自治组织的调整换届,对全市4000多个人民调解组织进行摸底,按照“八有、六统一”标准,进行调整备案,规范全市近2万名人民调解员的选任聘用。司法部长吴爱英、副省长盛茂林分别到岳阳市进行调实地调研后,对岳阳市司法行政工作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均给予高度评价。   (本栏撰稿 陈翔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