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工作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2-25 12:00
【乡镇机构改革圆满完成】 2012年,岳阳市乡镇机构改革着力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取得明显成效,受到省委、省政府乡镇机构改革评估组的高度评价,并作为先进典型上报中央编办。一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了政务服务。重新界定乡镇政府和事业站所职能,乡镇党委、政府主要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项任务。同时,将原由事业站所承担的农资经营、水库及电站经营、饲料和兽药销售等经营性职能划出来,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效解决“政事不分、事企不分”的问题。二是精简机构编制,降低了行政成本。全市撤并乡镇17个,整合乡镇内设机构12个、事业站所482个,核减领导职数133名、行政编制507名、事业编制1191名,清理清退临雇、借调、挂靠等形式的非在编人员702名,每年可为县乡财政减少人头经费支出8700万元。三是健全保障机制,激发了乡镇活力。通过对事业站所进行调整与合并,改变了过去“一人一站、一人一所”的局面,有效增强了事业站所的服务能力。同时,县市区财政对公益性事业站所人员予以全额保障。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重要领域体制改革实现新突破】 2012年,按照中央和省统一部署,岳阳市对全市5259家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机构类别和人员编制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撤销擅自设置机构、职责消亡机构和空壳机构173家;整合零散机构、重叠机构207家,核销人员编制612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将城陵矶新港区作为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滨湖示范区核心区域进行重点建设的精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编办)配合省编办多次就城陵矶新港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机构设置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新的机构设置方案已经省编办研究同意。着力推进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将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实行转企,理顺相关体制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有效增强了其造血功能和服务城市建设的能力。
【机构编制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2012年,市委编办一是制度建设取得新成果。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强县市区机构编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加强基础工作、规范审批程序和权限、实施总量控制和结构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二是科学管理得到新提升。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原则,就严控机构编制总量作出规定,除上级有明确要求或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设置的机构外,原则上不新设机构、不升格机构,从源头上控制了机构和职数的增长。研究出台《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核定各县市区编制总量和年度用编计划。经严格控制,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总量净减2565名,其中,消化党政机关超编人员330名,连续8年“负增长”。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标准,市直单位公务用车总量较2011年净减14台。三是监督检查实现新突破。2011年,市委、市政府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对市直单位民本岳阳绩效考核范围,加大对县市区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分权重。推进“阳光编制”建设,对市直515家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进行网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市纪检监察机关与机构编制部门建立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案件的长效配合机制,联合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进行机构编制专项督查。通过督促整改,撤销擅自设立的机构24个,规范机构挂牌46个,免去擅自任命的科级干部41人,清理借用人员516名、“吃空饷”人员208名、编制“体外循环”人员860名,规范“三性”人员用工10887名。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服务不断优化】 2012年,市委编办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以系统为单位开展法人职责和行业知识培训,组织全市建设、房产和规划等系统156名法定代表人进行培训,产生较好反响。继续深入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聘请20名“两代表一委员”和群众代表为公众评估员,全程参与评估工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确定17家食品安全监管单位为评估重点,切实解决履职越位、缺位和服务质量不优等问题21个,市本级排查食品安全隐患问题较2011年增长26%。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组织主导、编办主抓、审计主审”的审计运行模式,对市直23家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了离任审计,就发现的70余个问题依法依规作出了处理。与此同时,自身建设不断加强。认真贯彻“调研立办”思路,针对机构编制工作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就机构编制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提出意见建议103条,基本被采纳。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办理机构编制事宜892项,涉及人员编制调整642名,没有发生一起违纪违规行为。
(本栏撰稿 李 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