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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2-25 12:00

【概况】2011年,岳阳市司法行政工作以构建和谐岳阳为目标,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实现全市“四化两型”战略目标和加快“五市一极”建设步伐发挥职能作用。市司法局被司法部评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五五”普法先进单位;被省司法厅评为司法考试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平安单位”荣誉称号;在湖南省执法状况考评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君山区西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省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湘阴县文星镇基层法律服务所被评为全省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市劳教所探索社会化帮教渠道,场所秩序持续稳定,实现连续10年“四无”(即无非正常死亡、无逃跑、无所内发案、无生产安全事故)目标和连续17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法制宣传工作】2011年是“六五”普法的启动年,按照全省提出的“建设法治湖南”的统一目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加大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力度。以“法律六进”为载体,精心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先后组织开展“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的农村法制宣传月等主题教育活动。按照省绩效考核确定的干部学法工作项目,在全市大规模组织干部学法培训考试,2100余名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和8万余名国家公职人员参加学法培训,发放普法读本6万多册。举行市直处级干部的学法考试,1285名市直处级干部参加考试,在全市掀起学法用法热潮。以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的申报、考核、管理以及法治县市区、法治社区、法治学校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为重点,对全市26个部门、32个示范窗口单位进行全面考察,有效提升岳阳市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在全省第七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岳阳市有2名个人、2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普法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有3个县区、8个单位、18名个人被评为全省普法先进县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市委书记易炼红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模范领导干部受到大会表彰。

【法律服务工作】2011年,岳阳市律师协会成立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申请实习人员品行审核委员会和实习人员实习考核委员会,着手开展工作,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举办全市第一期青年律师培训班,对实习律师进行面试考核。岳阳市律师协会与检察部门召开以“疏通申诉渠道,发挥检察职能”为主题的座谈会,举办岳阳市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有效搭建律师与检察官之间相互交流的平台。加强律师公证工作年度考核,严把准入关,各律师机构注重自律管理,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全市未发生一起因律师受案不慎、办案不当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组织律师、公证员参与市委政法委组织的 “五长”涉法涉诉接访活动24次,参与市政府重大项目法律问题的协调处理9次,中央政法委在全国推介这一做法和经验。岳阳市律师协会挑选36名优秀律师担任法院信访接待员,参与市中级法院 “律师接访日”活动,接访33次69人。岳阳楼区创新性设立“律师会客厅”参与人民调解,成为人民调解的得力助手,先后接待处理各类纠纷200多起,大量社会矛盾被化解在萌芽状态,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在实地调研后高度评价:“有律师参与的调解,人民群众放心”。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组建以来,围绕政府决策重点、民生工作热点和维稳工作难点,参加政府讨论会30次,出具法律意见书15份,全部转化为政府决定。参与纠纷调解和处理23起,列席政府会议17人次,代理诉讼案件2起。在全省第七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市长黄兰香代表岳阳市就法律顾问工作作经验介绍。年内,全市律师办理诉讼法律事务4540 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80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488家,参与信访接待204人次,参加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5139次。全市公证员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2100件,接待来访2973人次。法律援助机构充分利用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的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保障力度,全市两级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及非诉讼等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733件,其中非诉讼民事代理案件421件,占全部案件数量的24%,结案821件,结案率达47%,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2090万元。提前2个月完成市为民办实事项目规定的1600件办案指标任务。

【法律保障工作】2011年,市司法局落实监管、帮教、安置措施,在全市健全完善安帮工作站177个,建立完善交接、协议、谈心、汇报、例会、家访和档案等7项制度。建立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电脑信息化管理,建立刑释解教人员数据库、高危人员信息库,将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全市11个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均按“六个标准”进一步得到加强和改善,接茬刑释解教人员992人,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972人,签订帮教协议992份,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8%。重新犯罪人数39人,重新犯罪率仅为0.69%。为拓宽安置渠道,市司法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计划每年安排50个公益性岗位,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就业问题。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社区矫正工作常设机构、衔接协作长效机制等方面进行建立完善。岳阳楼区、君山区、华容县、湘阴县、汨罗市、屈原管理区、临湘市由编委发文,成立社区矫正机构。岳阳楼区增加编制3人,君山区增加编制2人,湘阴县、临湘市各增加编制4人。由团市委、市司法局牵头,在岳阳楼区举行全市青少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志愿服务行动启动仪式,发动志愿者230名,全年全市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002人,解除矫正119人,没有出现一例脱管漏管现象。在省综治考评中,岳阳市社区矫正工作排名全省前三。

【人民调解工作】2011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健全人民调解机制,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全市基层人民调委会基本上都达到“六有”标准,4000多个调委会绝大部分工作运行正常有效,人民调解员的选任、聘用制度得到逐步完善。岳阳市全部设立县乡两级矛盾调处中心,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从纵向到底格局转向专业性、行业性发展。各县市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城区和沿交通干道的乡(镇)街都成立专门的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城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大的市场和经济繁华区域逐步设立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人民调解机构。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367件,调处成功率达到97.39%,其中专业性、行业性纠纷调处占31%。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接待调解咨询1050人次,接案127起,调处127起,达成协议支付赔偿、补偿金近300万元。